随笔 发表于 2014-8-22 15:01:2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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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 4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的作用面积应为465m2;
2 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2时,可按防护区实际面积确定;
3 当试验值不同于本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时,可采用试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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