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时限要求
【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部令第51号/ 58号(2020-0601施,2023-1030修)第二十三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浙江】《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建设发283号
2.4.8 施工图审查时间自审查机构收到完整的、符合审查要求的送审或者复审资料起计至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意见告知书,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修改、回复时间。施工图审查一般不超过下列时限:
1 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为 10 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为 7 个工作日;
2 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 5 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 3 个工作日;
3 外立面装饰(幕墙)、室内装饰、智能化、附属钢结构等专项设计工程为 7 个工作日;
4 既有建筑涉及结构体系或受力改变的加固、加层、改造工程为 10 个工作日。
【温州】《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开工前100天、竣工验收30天”工作方案》温政办〔2018〕48号(2018-0613)
一般项目:一审8日、二审3日,合计11日(文中“日”均为工作日)。
简单项目:一审5日,复审3日,合计8日。简单项目包括: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勘察文件。
重大项目:一审12日,复审5日,合计17日。重大项目为《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开工前100天、竣工验收30天”工作方案》(温政办〔2018〕48号)内规定的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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