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浴场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60-2011
第6.2.3、6.2.12、7.1.1、7.1.5、12.6.3、13. 5.1条为强制性条文6.2.3(强) 公共热水浴池充水和补水的进水口必须位于浴池水面以下,其充水和补水管道上应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
6.2.12(强) 当公共浴池设有触摸开关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明显的识别标志;
2 应具有延时设定功能;
3 应使用12V电压;
4 防护等级应为IP68。
6. 3塑料管道严禁明火烘弯。已安装的塑料管道不得作为吊架、拉盘等功能使用。
7.1.1(强) 公共浴池循环水净化处理工艺流程中必须配套设置池水消毒工艺。
7.1.5(强) 公共浴池严禁采用液态氯和液态溴对池水进行消毒。
13. 5. 1(强) 公共浴池水质检测余氯时应使用二乙基对苯二胺(DPD)试剂,不得使用二氨基二甲基联苯(OTO)试剂。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