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74规范组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回函(待核)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根据《水消规》规范组<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在地铁工程中应用问题专家会会议纪要>的精神,经进一步研究,《水消规》在地铁工程执行中的4个问题回复如下∶
1、地铁工程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水消规》第 3.3.2 条执行,当市政水源为单水源,且设置室外消防水池确有困难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水消规》第 3.5.6 条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2、地铁工程地下车站的消防水泵房应设置在地铁车站站厅层及以上楼层;
3、地铁工程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消规》的有关规定,但当设置数量在工程实施中却有困难时,其设置数量应满足灭火救援的要求,且不应少于2 个;
4、地铁与商业开发相结合的工程,地铁与商业部分应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地铁与商业的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照不同建筑功能分别确定其设计流量,并应取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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