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2011-05》台建规〔2011〕202号
3.2 设计单位
3.2.1 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
3.2.2 施工图设计深度应以便于施工为原则,引用图集应有效。
3.2.3 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应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3.2.4 参与工程中质量问题的分析,协助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3.5 图审机构
3.5.1 应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进行专项审查。
3.5.2 应对深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给排水专业内容较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