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发表于 2023-4-28 13:44:08

电缆竖井、配电间的自动灭火设施的设置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 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公消57号
第十六条电梯机房、电缆竖井内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
【说明】本条规定旨在防止火灾沿竖向井道扩大蔓延。自动灭火设施可以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也可以利用自身热敏元件启动。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
2.0.3 ...4 电气设备的正上方不应设置水管道;
【条文说明】...4 消防、给水排水、采暖等有水的管道,不应设置在电气设备的正上方。
术语34 电气设备: 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利用电能的设备。

《民用建筑水火火系统设计规程》 DGJ 08-94-2007(上海市)
10.2.4 超高层建筑的楼层设置的配电间内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在使用面积小于3 m2或体积小于12 m3时可采用脉冲干粉自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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