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泵性能的相关要求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3.0.11 消防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泵应确保在火灾时能及时启动;停泵应由人工控制,不应自动停泵。
2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3 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4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从市政给水管网直接吸水的消防水泵,在其出水管上应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5 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其应急电源应满足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和在设计连续供水时间内持续运行的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1.6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强)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原强) 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原强) 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4 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5 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6 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7 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
8 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5.1.7 消防水泵的主要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外壳宜为球墨铸铁;
2 叶轮宜为青铜或不锈钢。
12.2 进场检验
12.2.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流量、压力和电机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消防水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离心泵技术条件(Ⅰ类)》GB/T 16907或《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 /T 5656的有关规定;
3 稳压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 的有关规定;
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电机功率应满足水泵全性能曲线运行的要求;
5 泵及电机的外观表面不应有碰损,轴心不应有偏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消防泵》GB6245-2006【条文】【链接】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2025-0401施)【链接】
《离心泵技术条件(Ⅰ类)》GBT 16907
《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
《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一)》19S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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