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发表于 2025-9-2 19:18:46

《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T 36-066-2021(2021-1201施)

6消防
6.2充电设施防火
6.2.6 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充电停车场应按现行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2 建筑物内充电停车场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通道、走道疏散楼梯等明显易取、方便操作的地点;在汽车通道设置的消火栓箱门应开向通道,如果安装确有困难,可采用非标箱体或栓箱分离;每个防火单元应保证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
3 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充电停车场,系统的喷水强度宜不低于10L/(min·m'),采用的喷头流量系数K≥115,且在每个车位上部应至少设置2个喷头;
4 应设置事故后清洗与污水排放系统。

6.2.7 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中严重危险级的规定配置灭火器。

8.4给排水
8.4.1 充电设施区域生活给水和排水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

8.4.2 站区雨水可通过截水沟或雨水口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宜采用有组织排水方式。

8.4.3 充电站的生活污水宜排至市政污水管。当站区周边无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时,站内宜设置污水处理装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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