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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交流] 室外单路进水或室外消防水池的设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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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5 12: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4 消防水源
4.2.2 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
    2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
    3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4.3.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
2  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 20L/s 或建筑高度大于 50m(可能笔误,54m)
3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

6 给水形式
6.1.3 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 54m 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 20L/s 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
2  室外消火栓应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
(分析:超过54米的住宅15L/s应双路供水; 室外消火栓小于等于20L/s时可一路供水 )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的设置原则。
    本条第1款规定了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2路供水和1路供水的条件,其判断条件是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是否大于20L/s。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8.2.7条第1款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 50045-95第7.3.1条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
    本次修订根据我国城市供水可靠性的提高,把2路供水的标准由2原15L/s适当提高到20L/s,我国城市自来水供水可靠性近来已大有提高,调研得出城市供水的保证率大于99%,故适当调整。
    但当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住宅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考虑到高层建筑自救原则,为提高供水可靠性,供水还应2路进水。

依据表3.3.2,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小于等于20L/s的场所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20L场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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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下列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
    1 向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供水时;
    2 向两种及以上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3 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4 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实施指南2019修订版】条文 8.1.2 仅适用于室内水消防灭火系统,当满足1~4款中任何一条,其室内水消防系统均需布置成环状管网。室外消防给水管网要求可见 8.1.4 条。

8.1.3 向室外、室内环状消防给水管网供水的输水干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输水干管应仍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8.1.4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可采用枝状管网 ;
  2  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DN100 ;
  3  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 5 个 ;
  4  管道设计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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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用市政给水
4.1.3 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并宜采用市政给水
  2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 。

4.2.1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7.2.8(原强)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 15L/s ,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 0.10MPa

7.3.10(原强) 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 7.2.8 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楼主| 发表于 2015-8-5 21: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两路供水的判定标准?

杭州市建委关于消防两路进水要求(杭建消发(2024)3号)内容
二、关于消防双路供水
根据专家意见,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实施指南(修订版)第4章4.2.2中相应的图文说明的,即满足两路消防供水要求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06》鄂建函〔2024〕96号
8.2.8 从市政道路上的同一根市政给水管上接出两路引入管,中间设置检修阀的方式,不属于两路消防供水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建标函〔2024]123号
2.1.1 当市政供水环网符合两路消防供水条件时,从环网的一条供水管上接两根引入管、中间设有分段阀门,是否可以判定为两路进水?
答复:当满足“市政给水厂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和“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这两个前置条件时,从市政供水环网的一条供水管上接两根引入管且中间设有分段阀门的做法,可以判定为两路进水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过期
79  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非住宅类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住宅建筑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时应设置储存室外消防水量的消防水池。【注:《水消规》4.3.1-2条的修正】

80  当建设地块只有一侧有市政给水环状管网而导致确实无法从不同侧的管网引入两条给水管道时,市政给水环状管网上的同一管道由阀门分隔的不同管段可视为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但应提供市政管线资料及引入管网供水流量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相关文件。


 楼主| 发表于 2020-3-19 17: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水源优先采用市政水源的相关条款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4.1.3 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并宜采用市政给水
  2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 。

4.2.1 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7.2.8(原强)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 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 15L/s ,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 0.10MPa

7.3.10(原强) 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当设有倒流防止器,且火灾时因其水头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本规范第 7.2.8 条的要求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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