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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 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和报警水位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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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0: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3
3.0.8(强)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中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在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下,有效容积应大于或等于50m3,其他情况下应大于或等于100m3;
    2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保证水池中的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3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内的水能被全部利用,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或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和实现设计出水量的要求
    4 消防水池的水位应能就地和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消防水池应设置高低水位报警装置;
    5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实施指南》,3.0.8条,57页:
(3)消防水池出水管应满足水池内有效蓄水量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这是确定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的性能规定,也是确保消防水泵安全运行的要求。在确定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时应考虑两个因素:
一  是出水管不能进气。通常,进水管的淹没水深要保证达到出水管管径的4倍~6倍,且不应小于0.6m
二  是满足消防水泵自灌式吸水的要求。自灌式吸水位是水能够依靠重力进入消防水泵泵腔内的水位。有关消防水泵吸水的具体要求,可见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 5.1.12条、第5.1.13 条的规定

3.0.11(强) 消防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泵应确保在火灾时能及时启动;停泵应由人工控制,不应自动停泵。
    2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3 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4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从市政给水管网直接吸水的消防水泵,在其出水管上应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5 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其应急电源应满足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和在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持续运行的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4.3.9(原强)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
  3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水池的技术要求。
1  消防水池出水管的设计能满足有效容积被全部利用是提高消防水池有效利用率,减少死水区,实现节地的要求 ;
消防水池(箱)的有效水深是设计最高水位至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之间的距离。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是消防水泵吸水喇叭口或出水管喇叭口以上0.6m 水位,当消防水泵吸水管或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防止旋流器时,最低有效水位为防止旋流器顶部以上0.20m ,见图 2 。
2  消防水池设置各种水位的目的是保证消防水池不因放空或各种因素漏水而造成有效灭火水源不足的技术措施 ;
3  消防水池溢流和排水采用间接排水的目的是防止污水倒灌污染消防水池内的水。
GB50974-4.3.9.png

5.1.12 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强)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
  2(原强) 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
  3  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旋流防止器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 操作技术指南》浙消〔2020〕166号
5.2.1 消防水池池底标高不应低于消防水泵房的地坪标高(安装轴流深井泵的泵房除外),并应符合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且流量为 1.5倍设计流量时水泵入口处的负压值不大于 0.02MPa

《<水消规GB50974>图示》15S909
15S909-26页(4.3.9条),最低有效水位线
15S909-35页(5.1.12条), 提示∶
1.消防水池池底不应低于水泵地面。
2.对于卧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于泵壳顶部放气孔。对于立式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满足自灌式启泵的最低水位应高于水泵出水管中心线
35.png

《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04S204-12页
0002.jpg

《原高规》水泵出水管轴线为自吸;

《泵站设计范》是叶轮直径3/4以上
 楼主| 发表于 2022-9-21 1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水池报警水位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3(强)
3.0.8(强)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中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在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下,有效容积应大于或等于50m3,其他情况下应大于或等于100m3;
    2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保证水池中的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3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内的水能被全部利用,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或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和实现设计出水量的要求;
    4 消防水池的水位应能就地和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消防水池应设置高低水位报警装置
    5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实施指南》,3.0.8条,57页
“(4)消防水池应设置水位监测装置,包括溢流水位、正常水位、最低报警水位和消防水池无水报警水位等的监测。” “消防水池无水报警水位主要用于提醒消防救援人员水池无水了,要立即组织水源,并防止消防水泵干转。无水水位应在消防水泵最低吸水水位以上,且水量可以满足5min~10min的消防用水量,为应急组织水源提供时间。”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4.3.9(原强)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
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3  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 操作技术指南》浙消〔2020〕166号
5.1.10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 4.3.9 条中消防水池的报警水位可按设计水位要求高于或低于 50~100mm。

《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一)》19S204-1,24页
19S204-1-24.png

《<水消规GB50974>图示》15S909
15S909-27页:提示∶
1. 在溢流水位、最低有效水位时应报警
2. 水位低于正常水位50~100mm时,应向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报警
3. 消防水泵启动后低于正常水位时报警应停止。
4. 室外水池的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可采用电子显示装置。

《建筑给排水技术措施2021(中国院)》134页

金华市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适用标准的通知2022-08》
各有关单位: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时采用标准的有关事项,现明确如 下:
...  6. 国家及地方的各类标准设计图集不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的依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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