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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给排水专业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1)控制项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给排水说明中应写明污废水排放处理要求及排放标准。 注:此条还有建筑专业、暖通专业相关内容。 (2)评分项Ⅰ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3分; 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说明(场地大于10h㎡的项目)或雨水综合利用方案(场地小于10h㎡ 的项目)、给排水设计说明、给排水施工图 【审查内容】 (1)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或雨水综合利用方案说明应包含有场地径流减排、污染控制、雨水收集回用等内容,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优方案; (2)设计说明中包含有雨水利用的内容及对室外采用下凹式绿地等的要求,明确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3)给排水施工图中应表达合理引导屋面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明确地面生态设施的种类。 【建议最低分】 6分 注:此条还有建筑专业相关内容。 4.2.14 充分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中包含有雨水利用的内容及对室外采用下凹式绿地等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 (2)设计控制雨量计算书明确规划控制的综合径流系数,对应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降雨量得到全部控制。 【建议最低分】 3分 注:此条还有建筑专业相关内容。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1)控制项无 (2)评分项Ⅰ 照明与电气 5.2.12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3分; 2 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给排水设计说明中明确选用的清水泵效率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建议最低分】 — 注:本条还有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相关内容;条文中第1款为电气专业内容。 Ⅱ 能量综合利用 5.2.15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评价分值为4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若建筑无可用的余热、废热源,或建筑物稳定的热需求,此条不参评)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系统图、 【审查内容】 (1)本条重点评价余热或废热利用的合理性及提供的能量比例,给排水设计说明中应说明余热、废热利用的情况,并写明利用比例,系统图应反映相关内容。 余热废热利用的具体指标为:余热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建筑所需蒸汽设计日总量的40%、供暖设计日总量的30%或生活热水设计日总量的60%。 余热废热利用包含建筑内的热泵、空调余热、其他废热等,和附近热电厂、高能耗工厂等余热、废热。 【建议最低分】 — 注:本条还有暖通专业相关内容。 5.2.16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Rhw达到20%得4分,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0%,多得1分; 2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达到20%,得4分,每提高10%,加1分,最高得10分; 3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达到1%,得4分;每提高0.5%,得分增加1分;最高得4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给排水设计说明、施工图、使用率计算书 【审查内容】 (1)给排水设计说明中明确热水系统的热源为太阳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太阳能保证率应不低于设计推荐范围的下限值; (2)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中均应表示太阳能热水系统设置。 对于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住宅可仍沿用住户比例的判别方式(运行阶段应取实际入住户数);当住宅含有多个含洗浴设施的卫生间且未全部采用太阳能热水供应时,可按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卫生间占卫生间总数的比例获得相应得分。对于公共建筑及采用公共洗浴形式的居住建筑,设计阶段应计算可再生能源提供满足使用温度的年生活热水量与设计年热水量的比例,并获得相应得分。 【建议最低分】 — 注:本条还有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相关内容。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控制项6.1.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施工图、水资源利用方案 【审查内容】 (1)审查水资源利用方案,并核查其在相关设计文件(等)中的落实情况; (2)水资源利用方案的编制提纲可参照附录C。 6.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施工图 【审查内容】 (1)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的要求; (2)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 6.1.3应采用节水器具。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现行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2014及《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的要求。 (2)评分项Ⅰ 节水系统 6.2.1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4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7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0分。 设计阶段不参评 6.2.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得1分; 2 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1分; 3 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5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中对管材管件阀门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产品行业标准的要求。对新型管材和管件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企业标准必须经由有关行政和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或鉴定通过; 2)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 3)合理设计供水压力,避免供水压力持续高压或压力骤变; (2)设计说明应明确计量要求,施工图中表示水表设置位置,分级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具体要求为下级水表的设置应覆盖上一级水表的所有出流量,不得出现无计量支路。 【建议最低分】 6分 6.2.3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30MPa,得3分;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8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施工图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供水系统的压力控制要求,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 (2)施工图中应表示为保证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时采取的减压措施。 【建议最低分】 8分 6.2.4 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按使用用途,对厨房、卫生间、绿化、空调系统、游泳池、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2分; 2 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4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施工图、水表设置示意图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应明确计量要求; (2)施工图中表示水表设置位置。 【建议最低分】 2分 6.2.5 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得2分; 2 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无公共浴室项目不参评)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施工图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及施工图中均应明确淋浴器选用要求及使用要求,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 【建议最低分】 2分 Ⅱ 节水器具与设备 6.2.6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0分。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三级,得5分;达到二级,得10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中明确各用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及水量。各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不低于三级。 【建议最低分】 5分 6.2.7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2 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10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绿化灌溉采用的灌水方式,及是否采用土壤湿度感应器或雨天关闭装置等措施。 【建议最低分】 7分 6.2.8 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6分; 2 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得10分; 3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10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施工图 【审查内容】 (1)不设置空调设备或系统的项目,本条得10分。第1、2、3款得分不累加。第2款仅适用于运行评价; (2)设计说明应明确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并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 (3)施工图应反映上述内容。 【建议最低分】 6分 注:本条还有暖通专业相关内容。
6.2.9 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其他用水中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的比例达到50%,得3分;达到80%,得5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计算书 【审查内容】 (1)说明中应明确其他用水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 (2)计算书应能证明其他用水中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的比例达到50%。 【建议最低分】 3分 Ⅲ 非传统水源利用 6.2.10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旅馆、办公、商场类建筑:根据其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或者其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按表6.2.10的规则评分。 file:///C:\Users\41942\AppData\Local\Temp\ksohtml12472\wps1.pngfile:///C:\Users\41942\AppData\Local\Temp\ksohtml12472\wps2.pngfile:///C:\Users\41942\AppData\Local\Temp\ksohtml12472\wps3.png (6.2.10-1) Wu=WR+Wr+ Ws+Wo (6.2.10-2) 式中,Ru――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Wu――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使用量(运行阶段),m3/a; WR――再生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r――雨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s――海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o――其他非传统水源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t――设计用水总量(设计阶段)或实际用水总量(运行阶段),m3/a。 注:式中设计使用量为年用水量,由平均日用水量和用水时间计算得出。实际使用量应通过统计全年水表计量的情况计算得出。式中用水量计算不包含冷却水补水量和室外景观水体补水量。 表6.2.10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要求 注:“●”为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要求;“○”为无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要求。 2其他类型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得7分;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50%,得8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设计说明、施工图、水系统方案设计、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 【审查内容】 (1)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类建筑本条不参评。项目周边无市政再生水利用条件,且建筑可回用水量小于100m3/d时,本条不参评。包含住宅、旅馆、办公、商场等不同功能区域的综合性建筑,可按各自用水量的权重,采用加权法调整计算非传统水源利用率的要求。 (2)水系统方案设计、设计说明均应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施工图中应体现非传统水源的来源、用途、水平衡分析、处理流程、供水系统设置、防污染措施等。 (3)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 (4)计算书明确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建议最低分】 7分 6.2.11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8分,根据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Rnt:10%≤Rnt<30%,得4分;30%≤Rnt<50%,得6分;Rnt≥50%,得8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水系统方案设计、设计说明、冷却水补水量及非传统水源利用的水量平衡计算书、施工图 【审查内容】 (1)没有冷却水补水系统的建筑,本条得8分; (2)水系统方案设计、设计说明均应明确冷却水补水水源、水质、水量; (3)施工图中应体现冷却水补水水源、水量及对水质的要求; (4)计算书明确非传统水源的水量、水质及在冷却水补水中所占比例等内容; (5)同常规施工图审查要点中相关内容。 【建议最低分】 — 6.2.12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4分;2 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3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水系统方案设计、设计说明、水量平衡计算书 【审查内容】 (1)不设景观水体的项目,本条得7分; (2)景观水体的补水没有利用雨水或雨水利用量不满足要求时,本条不得分; (3)水系统方案设计、设计说明均应明确景观水体补水水源,并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了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 (4)计算书证明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 【建议最低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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