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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 屋顶消防水箱是否需设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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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1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3.0.9(强)
高层民用建筑、3层及以上单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其他公共建筑,当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基本范围。高位消防水箱具有在准工作状态时为消防给水系统和水灭火系统稳压、在发生火灾时提供初期消防用水量双重作用,是保障水灭火系统扑救建筑初起火灾的重要设施。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实施指南》3.0.9条,59~60页
【实施要点】
(1)高层民用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大于10 000m2且层数为3层及大于3层的公共建筑可能造成的火灾损失大,应提高对其初起火灾的响应能力和火灾扑救与控制效果,确保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在火灾扑救初期用水的可靠性。在建筑屋顶上设置的高位消防水箱作为第二水源,可以在消防水泵尚未启动前利用管道内平时维持的压力向水基消防设施直接供水,也能较好地满足相应消防用水设施的出水流量和出水压力要求。
(2)对于上述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有条件时也要尽量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可以在确保消防给水可靠性的基础上确定是否设置,不做强制要求。另外,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的情况下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其他建筑也可以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替代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是,作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如其他建筑不设置高位水箱,应设置稳压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3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宜低于0.07MPa;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5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4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6.1.9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强)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3 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条文说明】 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规定了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原则。
    高层民用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因其性质重要,火灾发生将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影响,近年特大型火灾案例表明屋顶消防水箱的重要作用,为此强调必须设置屋顶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以外的另一个不满足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的重要消防水源,其目的是增加消防供水的可靠性;且是以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大的消防安全效益。高层民用建筑强调自救,因此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实际是消防给水水源的冗余,是消防给水可靠性的重要体现,并且随着建筑高度的增加,屋顶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逐步增加,见本规范第5.2.1条的有关规定。
    日本、美国以及FM公司对于高层建筑等都有关于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规范组在调研中获知有几次火灾是由屋顶消防水箱供水灭火的,如2007年济南雨季洪水,某建筑地下室被淹没,消防水泵不能启动,此间发生火灾,屋顶消防水箱供水扑灭火灾等。

6.1.10 当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仅采用稳压泵稳压,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的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时,消防水泵的供电或备用动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动力;
    2 工业建筑备用泵宜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0.3.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与消火栓系统合用高位消防水箱,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要求。

10.3.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时,系统应设置增压稳压设施,增压稳压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规定。

10.3.3(原强)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气压供水设备,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10.3.4 高位消防水箱的出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止回阀,并应与报警阀入口前管道连接;
  2 出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100mm。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
4.5.15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宜设高位消防水箱。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与消火栓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高位消防水箱。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宜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以提高系统供水的可靠性。本条提出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与消火栓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高位消防水箱,是为了有效利用消防供水设施,节约工程造价。

4.5.16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高于其所服务的灭火装置,且最低有效水位高度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工作压力,其有效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高位水箱的供水压力应达到本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以便系统启动后能够及时出水灭火

4.5.17 当无法按照本标准第4.5.16条要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稳压装置。气压稳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水压力应保证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
    2 稳压泵流量宜为1L/s~5L/s,并小于一个最小流量灭火装置工作时的流量;
    3 稳压泵应设备用泵;
    4 气压稳压装置的气压罐宜采用隔膜式气压罐,其调节水容积应根据稳压泵启动次数不大于15次/h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50L。
【条文说明】当无法按规定要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应设置气压稳压装置。
    1 要求气压稳压装置的供水压力应保证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是为了满足对管路稳压压力的设计要求。
    2 稳压泵流量推荐为1L/s~5L/s,并小于一个最小流量灭火装置工作时的流量,这是考虑管网的渗漏流量因素,但稳压泵的流量也不能过大,应该满足在发生火灾后及时启动消防水泵进行供水灭火。
    3 设置稳压泵备用泵,是为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4 气压罐推荐采用隔膜式气压罐,可以减少需要经常补气的问题。为了避免稳压泵频繁启动需要气压罐具有一定的调节水容积。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58页,提示:
1.其他建筑可不设高位水箱是指第6.1.9条第1款之外的建筑;
2.判定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应由专家会论证
3.稳压系统应满足第5.3.3和第5.3.4条的要求。

《消水规GB50974-2014实施指南(修)》110-111页
2)本条应用难点:何为确有困难;何为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初期火灾的消防流量和压力如何确定。
(1)注意不能用气体顶压设备代替高位消防水箱。
(2)“其他重要建筑”是指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院、影院等。一般地普通办公楼和住宅不算重要建筑。
(3)此处的“安全可靠”系指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两路供水、双电源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3-07 》
7.3.4 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仅设稳压泵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其中 “ 安全可靠 ” 除了双电源,是否还需要双水源?
答 :1 “安全可靠”是指按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双电源,不需要双水源;设置稳压泵同时需设置气压罐,气压罐调节容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第5.3.4 条规定执行;
2  双电源是指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动力。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暖通、给排水)2023-10 》
08消火栓Q18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3.0.9条: “高层民用建筑、3层及以上单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 的公共建筑,当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如果2层及以下且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m2 ,  是否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如果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稳压装置是否要设?怎么设置?稳压罐的有效容积怎么计算。
A: 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第3.0.9条 规定的建筑,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困难时,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6.1.10条相关要求。
2. 应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及环状供水。
3. 双电源。
4. 应设稳压装置,消火栓系统稳压罐有效水容积不应小于150L; 喷淋系统稳压罐有效水容积应按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 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还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 (第一册 房屋建筑)2024-02》
3.1.11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  第3.0.9  条规定了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强制性范围,其他未予明确的建筑,例如:独立建设的三层幼儿园,建筑面积不足10000  ㎡,是否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解答:《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第 3.0.9 条范围之外的其他建筑,当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如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和建筑结构形式特殊的项目等),且采用了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稳压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第10.3.3 条的规定设置气压供水设备。

 楼主| 发表于 2024-5-1 10: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2.6 高位消防水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强) 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和第4.3.9条的规定;
    2(原强) 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当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条第4款的规定;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且不应小于150mm的保护高度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实施指南》3.0.10条,61~62页
(3) 本条是本规范第2.0.3条规定的具体体现,属于关键技术措施。其中,消防水箱防冻主要针对寒冷季节存在冰冻的地区,以防止高位消防水箱结冰而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的喇叭口应高出水箱底150mm~200mm,以防止出水管进气;当不采用防止旋流器时,防止出水管进气的淹没高度应为出水管管径的4倍~6倍,当设置防止旋流器时,该淹没高度不应小于 200mm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暖通、给排水)2023-10 》(图审管理中心)
消火栓Q4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实施指南中部分 内容与现行防火规范不一致,如何执行? 例如:高位消防水箱当设置防止旋流器时,该淹没高度不应小于200mm, 与现行规范 150mm不一致;稳压泵的设计压力规定,与现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不一致等。
A: 1. 当《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的条文(含条文说明)与现行其他防火设计标准的条文(含条文说明)不一致时,应按《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的条文(含条文说明)执行。
2. 当《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的“实施指南”与现行其他防火设计标准的条文(含条文说明)不一致,且执行有困难或不合理时,可暂时仍执行其他防火设计标准的条文(含条文说明)。
3. 根据上述原则: (1) 高位消防水箱当设置防止旋流器时,该淹没高度不应小于200mm:
(2) 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及设计压力,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标准修订前,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5.3.3条的规定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24-9-27 09: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设消防水箱的相关规定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3.0.9(强) 高层民用建筑、3层及以上单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其他公共建筑,当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实施指南》3.0.9条【实施要点】,59~60页
(1)高层民用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大于10 000m2且层数为3层及大于3层的公共建筑可能造成的火灾损失大,应提高对其初起火灾的响应能力和火灾扑救与控制效果,确保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在火灾扑救初期用水的可靠性。在建筑屋顶上设置的高位消防水箱作为第二水源,可以在消防水泵尚未启动前利用管道内平时维持的压力向水基消防设施直接供水,也能较好地满足相应消防用水设施的出水流量和出水压力要求。
(2)对于上述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有条件时也要尽量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可以在确保消防给水可靠性的基础上确定是否设置,不做强制要求。另外,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的情况下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其他建筑也可以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替代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是,作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如其他建筑不设置高位水箱,应设置稳压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3.4  设置稳压泵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停的技术措施,当采用气压水罐时,其调节容积应根据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次/h计算确定,但有效储水容积不宜小于150L。

6.1.9 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强)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2 其他建筑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但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
  3 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消水规GB50974-2014实施指南(修)》110-111页
【6.1.9要点说明】2)本条应用难点:何为确有困难;何为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初期火灾的消防流量和压力如何确定。
(1)注意不能用气体顶压设备代替高位消防水箱。
(2)“其他重要建筑”是指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院、影院等。一般地普通办公楼和住宅不算重要建筑。
(3)此处的“安全可靠”系指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两路供水、双电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0.3.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高位消防水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与消火栓系统合用高位消防水箱,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要求。

10.3.3(原强)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规定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供水设备。气压供水设备的有效水容积,应按系统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设置的气压供水设备,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山东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答 (第一册 房屋建筑)2024-02》
3.1.11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55036-2022  第3.0.9  条规定了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强制性范围,其他未予明确的建筑,例如:独立建设的三层幼儿园,建筑面积不足10000  ㎡,是否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解答:《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第 3.0.9 条范围之外的其他建筑,当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如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和建筑结构形式特殊的项目等),且采用了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稳压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第10.3.3 条的规定设置气压供水设备。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暖通、给排水)2023-10 》
08消火栓Q18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3.0.9条: “高层民用建筑、3层及以上单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 的公共建筑,当室内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如果2层及以下且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m2 ,  是否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如果可以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稳压装置是否要设?怎么设置?稳压罐的有效容积怎么计算。
A: 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第3.0.9条 规定的建筑,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困难时,可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6.1.10条相关要求。
2. 应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泵及环状供水。
3. 双电源。
4. 应设稳压装置,消火栓系统稳压罐有效水容积不应小于150L; 喷淋系统稳压罐有效水容积应按最不利处4只喷头在最低 工作压力下的5min用水量确定。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还应同时满足配水管道的充水要求。


《海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3-07 》
7.3.4 室内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不设置高位消防水箱、仅设稳压泵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其中 “ 安全可靠 ” 除了双电源,是否还需要双水源?
答 :1 “安全可靠”是指按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双电源,不需要双水源;设置稳压泵同时需设置气压罐,气压罐调节容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第5.3.4 条规定执行;
2  双电源是指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当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时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动力。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58页,提示:
1.其他建筑可不设高位水箱是指第6.1.9条第1款之外的建筑;
2.判定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应由专家会论证
3.稳压系统应满足第5.3.3和第5.3.4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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