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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京审协 2024-0613 给排水技术讲座(马敏,分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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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2 22: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2023年施工图审查高频强条介绍(部分依据由北京地方标准,改为国标或浙江省标准)
GB55036-2023-3.0.4(强)室外消火栓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设置倒流防止器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增设1个室外消火栓

GB55036-2023-4.0.6(强)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供水管网水力计算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置DN25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应具有压力显示功能,并应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
GB50084-2017-6.5.1(原强)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GB55036-2022-10.0.2(强)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情况和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最低配置基准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相适应。
例:(1)足浴区属于大于200m2 的公共娱乐场所,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级别3A,MF/ABC5
(2)厨房热加工,中危险BC类火灾/F类,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级别55B,MF/ABC4

GB50038-2005(2023版)-6.2.13(强) 防空地下室给水管道上防护阀门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强) 当给水管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当从人防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

GB50038-2005(2023版)-6.1.2 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通气管、供油管的防护密闭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管道,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
      1)管径不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外墙、密闭隔墙及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
      2)管径不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乙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或穿过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管道,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
      1)管径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
      2)管径不大于DN150mm的管道穿过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

GB55020-2021-3.4.1(强)  供水、用水应按照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项、 分级安装满足使用需求和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装置

GB55020-2021-4.2.2(强) 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 50mm ,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
DB33/1092-2021-7.1.2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 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

二 常见问题案例分析
案例1: 某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3910.48m,建筑高度23.5米,地上6层,建筑原功能为商业。本次改造范围为地上1~2层局部,改造面积792.97㎡,改造后使用功能为宾馆。自喷系统采用预作用系统(不应采用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4.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仓库及类似场所、环境温度高于或等于4℃且低于或等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2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或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或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GB55025-2022-2.0.10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宿舍和旅馆应设置供暖设施。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居室(房)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平时管网压力由园区内最高楼18㎡ 消防水箱及增压稳压装置维持,
装修区域原系统为预作用系统(充气双连锁)

案例2:  某新建仓库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1367.88m(其中办公区约6700m)。建筑性质为多层丙二类仓库、多层办公。建筑层数:仓库地上2层:办公区地上5层,地下1层。仓库部分未设置采暖系统,采用预作用自喷系统;但是办公区设有采暖系统,图纸中明确了冬季室内设计温度20℃,也采用预作用自喷系统(不应采用。办公区单独设置1套预作用报警阀

案例3:  某改扩建项目,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9.95m,原建筑功能为商业、租赁住房等,现改为丙二类生产厂房。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流量为20L/s,持续供水时间按2h设计,利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不满足高层丙类厂房持续供水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3.0.1(强)  消防给水系统应满足水消防系统在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所需水量、流量和水压的要求。

案例4: 某新建洁净厂房一层~三层设有技术夹层,其中二层、三层技术夹层未设置室内消火栓(应设置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7.4.3  洁净室的生产层及可通行的上、下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应少于2只,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m,每只水枪的出水量应按不小于5L/s 计算。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3.0.5(强) 室内消火栓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3在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场所内,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8.5.2 洁净厂房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 洁净室(区)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不含不通行的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2 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应少于2支,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每只水枪的出水量不应小于5L/s:
3洁净厂房室外消火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10.4.5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备层及可通行的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内应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

案例5: 某生产车间的一层及二层洁净室区域排水管道未设伸顶通气管、排水立管设有清扫口(应设置通气,不应设置清扫口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7.3.2  洁净室内的排水设备以及与重力回水管道相连接的设备,必须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设水封装置,排水系统应设有完善的透气装置

7.3.3  洁净室内地漏等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气洁净度等级严于6级的洁净室内不应设地漏
4 空气洁净度等级等于或严于7级的洁净室内不应穿过排水立管,其他洁净室内穿过排水立管时不应设检查口
【条文说明】7.3.2、7.3.3洁净室内重力排水系统的水封和透气装置对于维持洁净室内各项技术指标是极其重要的。除了对于一般厂房防止臭气逸入外,对于洁净室若不能保持水封会产生室内外的空气对流。在正常工作时,室内洁净空气会通过排水管向外渗漏;当通风系统停止工作时,室外非洁净空气会向室内倒灌,影响洁净室的洁净度、温湿度,并消耗洁净室的能量。鉴于洁净室内的排水设施直接涉及空气洁净度和洁净室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此,规定第7.3.2条和第7.3.3条的第1款、第4款为强制性条(款)。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2008
8.3.2洁净室(区)内与电子产品生产设备相连接的重力排水管道,应在排出口以下部位设置水封装置排水系统应有完善的通气系统。

8.3.3 洁净室(区)内地漏等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50457-2019
10.3.2 医药洁净室内的排水设备以及与重力回水管道相连的设备,应在其排出口以下部位设置水封装置,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医药洁净室的排水系统应设置透气装置。工艺设备的排水口应设置空气阻断装置。

10.3.3  排水立管不应穿过空气洁净度A级、B级的医药洁净室;排水立管穿越其他医药洁净室时,不应设置检查口。

10.3.4  医药洁净室内地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洁净度A级、B级的医药洁净室内不应设置地漏:
2  空气洁净度C级、D级的药洁净室内宜少设置地漏,需设置时,地漏材质应不易腐蚀,内表面光洁、易于清洗、有密封措施,并应耐消毒灭菌;3药洁净室内不宜设置排水沟。

案例7:  消防水池的室外检修口与室外地坪平
案例8: 未标注室外地下雨水回用站房、雨水清水池的检修人孔高于室外地坪的高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4.8.2 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的防水节点构造设计应包括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孔口等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地下水池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孔口高出室外地坪高程不应小于300mm

案例9: 某建筑空调冷却水利用市政中水,中水深化处理后与生活给水管连接。
案例10:某建筑室外雨水图中生活给水管与雨水回用管直接连接; 室外清水池、一体化设备间的检修口与室外地坪平。
案例11: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口最低点高于最高有效水位150mm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3.1.4  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镇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建筑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3.2.8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非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充水或补水时,补水管应从水池(箱)上部或项部接入,其出水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中水和雨水回用水池且不得小于进水管管径的2.5倍,补水管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案例13: 生活给水管道接消防卷盘未设防止回流措施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3.2.11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施时,应在用水管道上如下位置设置真空破坏器等防止回流
措施:1 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有空气间隙但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充(补)水管上;2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采用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管道起端;
3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给水管道的连接处:
4  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阀)、补水水嘴与给水管道的连接处。

案例14: 雨水管道穿越三层1*F轴生物信息计算机房配电间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2.0.3-4条的相关规定
2.0.3  建筑物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无关的管道和线路不得穿越:
4 电气设备的正上方不应设置水管道;

案例15: 4#生活楼地下一层4-8~4-9*1/4-D~4-E轴排水管穿越主、副食库的上方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4.3.6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 卧室、客房、病房和宿舍等人员居住的房间:
2 生活饮用水池(箱)上方
3  食堂厨房和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备餐、主副食库房的上方;
4 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方。

案例16:某卫生院四层病房卫生间排水管,敷设在三层病房顶板下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4.3.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 卧室、客房、病房和宿舍等人员居住的房间;

案例17: 某办公楼地下生活污水集水泵坑均未设置通气管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36-2022-4.4.2 当生活污水集水池设置在室内地下室时,池盖应密封,且应设通气管

案例18:某综合楼地下厨房的隔油均未设置通气管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36-2022-4.4.6  公共餐饮厨房含有油脂的废水应单独排至隔油设施,室内的隔油设施应设置通气管道

案例19: 某综合楼地下二层生活污水集水泵坑未设置通气管报警阀间排水沟接入污水集水泵坑未设水封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4.4.2 当生活污水集水池设置在室内地下室时,池盖应密封,且应设通气管。
4.3.2室内生活排水系统不得向室内散发浊气或臭气等有害气体。

案例20: 自喷系统末端试水的排水受水管未设水封直接接至室外污水管网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36-2022-4.3.2  室内生活排水系统不得向室内散发浊气或臭气等有害气体

案例22 某厂房硬化屋面面积约2万平米,其南侧约一半屋面面积的雨水未经下凹绿地和调蓄池,直接检查井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4.5.10 室外雨水口应设置在雨水控制利用设施末端以溢流形式排放;超过雨水径流控制要求的降雨溢流排入市政雨水管渠。

案例23 雨水调蓄池容积计算有误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21-5.2.2 新建建筑与小区项目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硬化面积大于10000m?的项目,每千平方米硬化面积应配建调蓄容积不小于50m的雨水调蓄设施;4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调节池、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降雨前能及时排空的雨水收集池、洼地以及入渗设施,不包括仅低于周边地坪 100mm 以内的下凹式绿地

三、开放日共性问题解答
问题1  酒店内外均有镜面水体,是否可以认为是亲水性水体,采用自来水补水?冷却塔是否可以用自来水补水?
: 建筑内景观水体不得使用自来水补水。冷却塔补水可以采用自来水补水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3.4.3 非亲水性的室外景观水体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7.1.1 民用建筑采用非传统水源时,处理系统出水必须保障用水终端的日常供水水质安全可靠,严禁对人体健康和室内卫生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DB11/2076-2022-3.0.7 建筑与小区的景观环境用水和其他市政杂用水,应优先使用中水或雨水等非传统水源,景观水体的补水不得使用自来水和自备井水。
地标更为严格,亲水性景观用水的补水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标准,当采用市政中水补水时,应将市政中水处理,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问题2 按照《消防设施通用规范》,请设置喷淋消火栓系统的建筑物,灭火器设置数量是否还可以乘折减系数。
:在灭火器新版标准实施前,目前暂可按现行的灭火器规范计算方法配置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10.0.3灭火器配置场所应按计算单元计算与配置灭火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根据配置场所内的可燃物分布情况确定。所有设置点配置的灭火器灭火级别之和不应小于该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与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的比值。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7.1.2 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

问题3  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中10.0.1第5款的规定,变配电室(超过1kV带电设备)不用设置灭火器?
: 按通规要求应配置适合E类场所的灭火器。但灭火器不能用于带电高压配电室火灾。
带电设备电压超过1kV且灭火时不能断电的场所不应使用灭火器带电扑救为运营管理要求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10.0.1灭火器的配置类型应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适用于E类火灾的灭火器。带电设备电压超过1kV且灭火时不能断电的场所不应使6用灭火器带电扑救。
《手提式灭火器》GB4351-2023(2025-0101实施) 9.2.3.3 灭火器电绝缘性能的操作说明对于标识适用于E类火的灭火器,应标注“警告-仅适用于在1m以外对电压不超过1000V的带电设备灭火”。对于不具有电绝缘性能的灭火器,应标注“警告-不适用于带电设备火灾”。
《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23(2025-0101实施) 9.2.5.3有关灭火器电绝缘性能的操作说明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标识适用于E类火的灭火器,应标注“警告-仅适用于在1m以外对电压不超过1000V的带电设备灭火”。b)对于不具有电绝缘性能的灭火器,应标注“警告-不适用于带电设备火灾”。

问题4 燃气热水炉位于地下室一层冷热水机房内,有无做防爆的要求,有必要一定要做独立房间吗?燃气表间是否要做防爆?
: 燃气热水炉使用天然气,其机房应有防爆、泄爆措施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2.1.7 建筑中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应采取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当采用泄压、减压、结构抗爆或防爆措施时,应保证建筑的主要承重结构在燃烧爆炸产生的压强作用下仍能发挥其承载功能。
4.3.12建筑内使用天然气的部位应便于通风和防爆泄压。

问题5《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8.1.7条第1、2款,高层丁戊类厂房(仓库)是否可以不设置室内消
火栓?
: 高层丁戊类厂房、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且丁类高架仓库、高层仓库强制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8.1.7  除不适合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远离城镇且无人值守的独立建筑、散装粮食仓库、金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外,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的甲、乙、丙类厂房:2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的甲、乙、丙类仓库:

8.1.8 除散装粮食仓库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2 除本条第7款~第11款规定外,其他丙、丁类地上高架仓库,丙、丁类高层仓库;

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1.2条整体仍可定性为丁、戊类厂房的建筑,如火灾危险性较大、面积比例较小的区域如超过300m2,仍应按《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7条第1、2款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8.2.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室向消火栓系统:
1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的厂房和仓库;

8.2.2 本规范第8.2.1条未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和符合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系统,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
2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的戊类厂房(仓库)。
3  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
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
5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 的其他建筑。

问题6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12-1条是否要求设有自喷的建筑,其室内消火栓用配害然也应设置水泵结合器,如设有自喷系统的4层(多层)民用建筑?
: 从通规的文字表达上看,设有自喷系统的4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室内消火栓也应设水泵接合器(6层以下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设水泵接合器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8.1.12下列建筑应设置与室内消火栓等水灭火系统供水管网直接连接的消防水泵接合器,且消防水泵接合器应位于室外便于消防车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安全供水的位置: 1 设置自动喷水、水喷雾、泡沫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建筑;...

问题7《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与2018年版不同,须关注问题
: 2023年版目录共计列入13类94种禁止使用产品,在《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基础上将工业建筑纳入适用范围,即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其他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目录中市政与道路指的是小市政与道路。2023年版目录修订首次增加了30种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水专业包括:含铅的管材、管件(含涂覆涂料)镀锌钢管,水效等级为3级的水嘴、坐便器、壁挂式小便器含四氧化三铅(又名:红丹)的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满足 DB11/1983-2022 要求的涂料和胶粘剂。2023年版目录首次列入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自2024年3月1日起停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自2024年7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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