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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51459-2024(2024-0901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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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0 16: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4(强) 医疗机构区域内排水应采取雨污分流,传染病医疗机构屋面及地面雨水严禁回用。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分流制排水是指医疗 机构区域内雨水与污水分成两个系统分别收集输送雨水和污水的 排水方式。医疗机构污水含有大量的病毒和细菌,为了保证生物 安全,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强调分流制一是经济需要,合流制会造 成消毒剂大量不必要的消耗;二是环保需要,过量消毒剂会对下游 污水处理设施或接纳水体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行业内对传染病医疗机构区域内雨水系统是否设置消毒措施争议较大,2020年 初,武汉修建的雷神山、火神山应急医院对院区雨水系统进行了收 集管理,并设置了消毒措施,从后期运行和监测及检测的数据来看,雨水系统设置消毒设施总体弊大于利病毒通过雨水系统散发传播的风险极低。结合我国医疗设施建设情况,并考虑绿色医院建设的相关要求,本条只明确要求传染病医疗机构屋面及地面雨水严禁回用

3.0.4(强) 医疗机构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有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及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并严重污染环境。消毒则是保障其卫生指标的重要环节,因此,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必须进行消 毒处理。

3.0.6(强) 特殊医疗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和符合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基于以下两方面 提出要求。一是特殊医疗污水的危害性大应单独收集;二是特殊医疗污水处理难度大、成本高,也应单独收集。现行国家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对重金属类污染物放射性指标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衰变池出口均有检测要求感染性污水等如不进行预消毒处理,后续处理会有重大安全风险;酸性污水含氰污水等如不进行相应的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站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对后续污水整体处理达标会有较大影响。

5.0.9(强) 医疗机构污水通气管严禁接入风井(管)道。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污水通气管严禁接入空调通风系统及设施,以免回流到医疗机构内造成交叉感染。

7.2.5(强)  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区污水、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前应进行预消毒处理,预消毒设施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1.0h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研究表明粪便、尿液中存在活的病毒,存在粪口传播风险;应对存在粪口传播风险的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加强预消毒处理,预消毒的目的是对病毒进行灭活,确保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安全。常用的消毒剂有次氯酸钠、过氧乙酸和二氧化氯等,粪便消毒也可采用石灰。

11.1.8(强)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的管道和设备应有永久标识,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收集管道、工艺管道应有识别色和识别符号,并用箭头标识流动方向
  2  处理设备应标识设备名称;
  3  构筑物护栏、扶梯和走道板应有安全色;
  4 特殊医疗污水和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检查井应有识别 符号。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永久标识是规避系 统错接、便于后续维护管理的重要措施,永久标识具体做法可参照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和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CJ/T 158-2002,污水  收集管道标识为黄棕色环,构筑物护栏、扶梯和走道板安全色可采用黄黑色间隔条纹。识别符号可根据污水种类采用中文全称、化学式或英文全称,如“放射性污水”“氯气”“Cl₂”   “空气管道” “Air” 。检查井识别符号可根据污水种类采用中文全称或特殊代号,如放射性污水可采用“放射污水”或“危”,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可采用“传染污水”或“疫”。

GB51459-202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带条文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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