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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 地下室雨水蓄水池溢流口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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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8 1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4.5.3 屋面雨水收集或排水系统应独立设置,严禁与建筑生活污水、废水排水连接。严禁在民用建筑室内设置敞开式检查口或检查井。
【条文说明】本条的规定措施可实现屋面雨水排水系统避免向室内泄漏雨水和臭气及浊气的性能要求。屋面雨水若和生活排水系统连接,一方面会通过存水弯向室内泄漏雨水或破坏水封,另一方面生活排水会进入雨水收集系统乃至雨水控制利用设施,污染雨水。雨水管道上若设置敞开式检查口或检查井,大雨时会向室内冒雨水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4.8.2 混凝土结构蓄水类工程的防水节点构造设计应包括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孔口等部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的防水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
    2 管件穿墙部位应设置防水套管,套管直径应大于管道直径50mm,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密封,端口周边应填塞密封胶;
    3 地下水池通向地面的各种孔口应采取防倒灌措施,孔口高出室外地坪高程不应小于300mm
【条文说明】对于蓄水类工程,其渗漏水经常出现在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等部位,且维修难度较大,做好这些细部节点的防水构造设计,对保证整体防水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对混凝土结构水池的变形缝、诱导缝、施工缝、后浇带节点防水,其材料性能、设计做法、防水要求均和地下工程一致,故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的规定。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5.1.4(原强) 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应独立设置,严禁与建筑生活污水、废水排水连接。严禁在民用建筑室内设置敞开式检查口或检查井。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屋面雨水系统独立设置、不与建筑污废水排水连接的意义有:第一,避免雨水被污废水污染;第二,避免雨水通过污废水排水口向建筑内倒灌雨水。
    屋面排水系统存在流态转换,会形成有压排水,在室内管道上设置敞开式开口会造成雨水外溢,淹损室内,必须禁止

7.2.3 雨水储存设施应设有溢流排水措施,溢流排水宜采用重力溢流排放。室内蓄水池的重力溢流管排水能力应大于50年雨水设计重现期设计流量。

7.2.5 当蓄水池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且溢流口低于室外地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自动提升设备排除溢流雨水,溢流提升设备的排水标准应按50年降雨重现期5min降雨强度设计,且不得小于集雨屋面设计重现期降雨强度;
    2 自动提升设备应采用双路电源;
    3 进蓄水池的雨水管应设超越管,且应重力排水;
    4 雨水蓄水池应设溢流水位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引至物业管理中心。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建筑物地下室不因降雨受淹
    1 室内蓄水池的溢流口低于室外路面时,可采用两种方式排除溢流雨水,自然溢流或设自动提升设备。当采用自动提升设备排溢流雨水时,可采用图18所示方式设置溢流排水泵。溢流提升设备的排水标准取50年重现期,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42有关屋面溢流的规定。德国雨水规范中取的是100年重现期。
    2 当不设溢流提升设备时,可采用雨水自然溢流。但由于溢流口低于室外路面,则路面发生积水时会使雨水溢流不出去,甚至室外雨水倒灌进室内蓄水池。采用这种方式处理溢流雨水时,应采取防止雨水进入室内的措施。可采取的措施有多种,最安全的措施是蓄水池、弃流池与室内地下室空间隔开,使雨水进不到地下室内。另一种措施是地下雨水蓄水池和弃流池密闭设置,当溢流发生时不使溢流雨水进入室内,检查口标高应高于室外自然地面。由于蓄水构筑物可能被全部充满,必须设置的开口、孔洞不可通往室内,这些开口包括人孔、液位控制器或供电电缆的开口等,采用连通器原理观察液位的液位计亦不可设在建筑物室内。
    3 地下室内雨水蓄水池发生的溢流水量有难于预测的特点,出现溢流特别是需设备提升溢流雨水时,人员应到位应付不测情况,这是设置溢流报警信号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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