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给排水资料库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496|回复: 0

[经验总结] 宿舍楼自喷系统的设置要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7-23 21: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8.1.9  除建筑内的游泳池、浴池、溜冰场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外,下列民用建筑、场所和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
    5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展览建筑、商店建筑、餐饮建筑和旅馆建筑;      
【条文说明】8.1.8~8.1.10 这三条规定了汽车库、修车库及其他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或部位。
    条文中未明确具体部位或场所的,要求该建筑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其中不适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部位或可燃物很少的部位可以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类型应根据本规范第8.1.2条的规定确定,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选择相适应的类型和灭火剂。
    第8.1.9条第11款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包括兼作人民防空工程的地铁地下车站公共区。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实施指南》,387~390页
    (2)这三条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具有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或人员伤亡大的特点。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原则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防护;不同分区,措施可以不同。总体上,要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场所能将火灾扑灭、控制在着火的房间或区域内。因此,这三条规定中有明确具体设置场所的,可以只在规定的场所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建筑中的其他场所可以不设置。尽管如此,往往在一个生产车间内,如其中某些部位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这些生产部位与其他区域之间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则一般应在该区域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这三条未明确具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场所的建筑,则该建筑除其中不适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部位或可燃物很少的部位外其他场所和部位均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例如,第 8.1.8 条第3款规定占地面积大于1500m’的地上木器广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则该厂房除卫生间等火灾危险低的部位外,其他区域均应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第8.1.9 条第3款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则该住宅建筑的套内和套外的公共走廊、楼梯间、大堂等公共区,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场所均应设置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5.1.1 ...备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

8.3.4(强)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特等、甲等剧场,起过1500 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 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建筑等
    4 藏书量超过50 万册的图书馆;
    5 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条文说明】...(4)建筑内采用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具有较大的火灾蔓延传播危险。旅馆、商店、展览建筑使用人员较多,有的室内装修还采用了较多难燃或可燃材料,大多设置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这些场所人员的流动性大、对环境不太熟悉且功能复杂,有的建筑内的使用人员还可能较长时间处于休息、睡眠状态。可燃装修材料的烟生成量及其毒性分解物较多、火源控制较复杂或易传播火灾及其烟气。...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
7.1.7  宿舍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相关规定设计。其中一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和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7.1.12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局部场所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和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洒水喷头
【条文说明】本条强调当在建筑物的局部场所设置喷头时,其门、窗、孔洞等开口的外侧及与相邻不设喷头场所连通的走道,要求设置防止火灾从开口处蔓延的喷头。
    此种做法可起很大作用。例如1976年5月上海第一百货公司八层的火灾:同在八层的服装厂与手工艺制品厂植绒车间仅一墙之隔,服装厂装有闭式系统,而植绒车间则未装。植绒车间发生火灾后,火势经隔墙上的连通窗口向服装厂蔓延。服装厂外侧喷头受热动作后,阻断了火灾向服装厂的扩展(见图16)。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 操作技术指南》浙消〔2020〕166号
1.4.1  宿舍楼的消防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规划部门认可按照成套住宅功能设置的除外),宿舍用房不得与其他功能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
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上述用房与商场、营业厅不应共用疏散楼梯。

5.4.8 二类高层宿舍建筑的房间和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06》鄂建函〔2024〕96号
8.1.9 二类高层宿舍建筑的自动灭火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当未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时,应在该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可燃物品库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与走道相连的宿舍门窗的内侧,应设洒水喷头
2 当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时,该建筑均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暖通、给排水)2023-10 》
自喷Q1 二类高层宿舍楼房间内是否应设喷头?
A: 二类高层宿舍楼房间内可以不设置喷头。依据为:
1.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8.1.8~8.1.10的 条文说明“条文中未明确具体部位和场所的,要求该建筑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其中不适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部位或可燃物较少的部位可以不设置。”
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中8.1.9条第2款 “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 已说明这些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此之外可不设。
3.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 中“ 7.1.7宿舍建筑的 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相关规定设计。其中一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和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 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类高层宿舍楼房间内通向走道的门口处不需设阻火喷头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2.4.32 二类高层公寓楼在公共部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公寓套内是否可以不设喷淋?
答:二类高层公寓楼的套内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1-04》 2.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3、当一栋多层建筑中有两个功能(办公与宿舍),不同的功能各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办公区的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且采用集中空调,宿舍区采用分体式空调。是否可以只在办公区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答:可以只在办公区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1.6 二类高层宿舍的卧室及卧室卫生间是否要设置喷头?
答: 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 第 7.1.7 条,二类高层宿舍卧室及卧室卫生间可不设喷头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1.6、二类高层宿舍的卧室是否要设置喷头?
答: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第 7.1.7 条,二类高层宿舍卧室可不设喷头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黔建消通〔2022〕35 号
2.1.5 高层建筑的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内部(包括居室)、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浙江给排水资料库 ( 浙ICP备17050246号-1 )

GMT+8, 2024-11-23 16:46 , Processed in 0.071447 second(s), 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