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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 地下室消防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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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0 08: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消防电梯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9.1.1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建设工程宜采取消防排水措施。

9.1.2 排水措施应满足财产和消防设施安全,以及系统调试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安全和功能的需要。

9.2.1 下列建筑物和场所内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
    1 消防水泵房;
    2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
    3 消防电梯的井底;
    4 仓库。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实施指南(2019修订)》9.2.1条,172~174页
【要点说明】
1) 没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 地面以上楼层可利用泄水孔洞、地漏、走道、楼梯等排水。地下室可采用排水明沟、集水坑及潜污泵联合排水。
2) 消防排水设施的排水量宜按保护场所内同时作用的所有消防给水水量的80%计算(参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7.8.1条的条文解释:因为人防工程与一般地面建筑不同,除少数坑道工程外,均不能自流排水,需设置机械排水设施,否则会造成二害。一般消防排水量可按消防设计流量的80%计算,采用生活排水泵排放消防水时,可按双泵同时运行的排水方式考虑),且应确保消防积水不致影响该场所人身及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的需要。在试验消火栓、喷淋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检测装置、消防减压阔检测装置和消防电梯井、报警阀间、消防水泵房等处应设有消防排水设施。如消防排水
设施需要电力供应则应采用消防电源。
3)消防水泵房排水量需要综合考虑,如果泵房有防淹措施时,消防水池的溢流和排空水量应排至室外地面或室内集水坑。
4)地下室消防集水坑内应设二台排水泵(一用一备),且可自动同时使用。地下室消防排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在满足建筑防火隔断及消防排水的前提下,可跨越防火分区计算排水量
5)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其排水泵应采用消防电源。(新版《建规》第7.3.4条)当生活、生产电梯具有消防功能时,该电梯井底也应排水(集水井可共用)。集水井不应设在电梯正下方,且应该采用潜污泵作为排水泵。消防电梯排水集水井不应接纳其他排水。
当消防电梯不下到地下室时,电梯井底排水可直接排至室外地面或地下室集水坑。为避免雨水倒灌,消防电梯井底排水管直接接至室外雨水检查井时应有防止雨水倒灌的措施。
6)新版《建规》6.1.5条:“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一般消防电梯排水需设置排水管与消防电梯集水井相通,该排水管平时为空管,为防止火灾初起时烟气通过该排水管蔓延,消防电梯排水集水井应与消防电梯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
7)新版《建规》7.3.2条:“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鉴于某些重要工程建筑专业可能会在同一防火分区内设置二台消防电梯,而规范对是否需要设置二个消防集水井并无明确的要求,故建议同一防火分区内有二部消防电梯时可合用集水井,集水井容积适当放大至3.0m3,潜污泵可按二用一备配置。
8)仓库的消防排水流量也可按同时作用的消防给水水量的80%设计。考虑仓库对储存物品及水渍有特殊要求,每层可利用楼梯间、地漏等相关排水措施。仓库消防排水管道应有防止生物及有害气体进入的措施。(参考《喷规》,5.0.7A条:仓库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设消防排水设施)。底层可以直接排出室外,二层以上需设排水设施。
9)设置在地下室下凹区域的重要设备用房可按防火分区计算消防排水量。
10)新版《建规》6.1.5条:“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故地下室用于消防排水的明沟和管道不得穿越防火分区
179页,问7:地下车库消防排水泵,流量是否要和消防流量匹配?消防排水泵对电源有何具体要求?
答: 地下车库消防排水泵流量可按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总水量排水(因特殊情况下有室外补水,宜适当留有余地),且保证地下室积水高度不大于100~150mm。确定地下室排水泵的流量,并应提供积水高度对应的水容积荷载给结构专业。同时建议地下室电气用房的门槛高度应不小于150mm。除消防泵房内及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水应采用消防电源,其他用于消防排水的排水泵可以不考虑消防电源。
[注](消防电源一般由双电源供电,应为专用线路,且消防电缆的防火等级要高于普通的双电源电缆)。叠压供水设备和下沉庭院广场的雨水排水泵需要双电源而不是消防电源。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7.8.1(强) 设置有消防给水的人防工程,必须设置消防排水设施。
【条文说明】 因为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不同,除少数坑道工程外,均不能自流排水,需设置机械排水设施,否则会造成二次灾害,故作了本条规定。
    一般消防排水量可按消防设计流量的80%计算,采用生活排水泵排放消防水时,可按双泵同时运行的排水方式设计。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2.5.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9.2.2 条,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共用。问:1)地面的排水泵是否需要采用消防电源?2)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水能否与地面其他废水排水合用?
:1)当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与地面其他废水排水设施共用时,地面的排水泵应采用消防电源
2)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水不应与地面其他废水排水合用

2.5.2 地库消防排水如何考虑,是否应满足每个防火分区内按消防电源供电的排水泵总流量不小于消防流量(消火栓+喷淋)?地下自行车库坡道口部集水坑排水泵是否应采用不间断电源?
:1)地库消防排水应按防火分区计算排水量。每个防火分区内按消防电源供电的排水泵总流量可按消防设计流量的 80%计算
2)地下自行车库坡道口部集水坑排水泵兼作消防排水时,排水泵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不兼作消防排水时,排水泵的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5.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 9.2.1 条,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对于住宅地下储藏室,排水点设置的数量如何确定?对于地下汽车库,地面截水沟可以做平坡以减少集水井数量吗?
:1)当住宅地下储藏室设有水消防设施时,应考虑消防排水,并尽量采用排入地库的方式。
2)地下汽车库的地面排水沟应有坡度坡向集水坑。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豫建设计[2023]278号
2.5.6 两部消防电梯共用一个集水坑时,集水坑的有效容积如何确定? 消防电梯排水集水坑能否接纳其它废水?如上层地面地漏排水、水暖管井排水、热表间排水等。
:消防电梯排水集水坑按一部消防电梯的排水有效容积计算; 消防电梯排水集水坑不能接纳其它排水

设计手册(第二版)(待复核)
3)集水和排水水和排水只有在车水需提升后排出室外时才需要设置。
    集水池的容积先按0.5~1.0h 冲地面排水计算,再以5min 防水量进行校核取其中的大者作为集水池的最小容积。
    排水泵宜采用潜污泵。其中1 台供提升地面冲水用另设1~2台消防排水。消防排水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量的 50%。潜污泵扬程由计算确定并富裕 1~2m。
    集水池的水位应引至值班室内显示,潜污泵应有可靠的电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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