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给排水资料库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022|回复: 2

[相关规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2015-1001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4 14: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链接】【链接】【链接2】
5.1   一般规定   
5.1.1 给水排水系统的节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有关规定。

5.1.2 计量水表应根据建筑类型、用水部门和管理要求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规定。

5.1.3 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换热站室,应安装热水表、热量表、蒸汽流量计或能源计量表

5.1.4 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应保证设计工况下水泵效率处在高效区。给水泵的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规定的泵节能评价值。

5.1.5 卫生间的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的有关规定。

5.2   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
5.2.1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或小区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经批准可采用叠压供水系统。

5.2.2 二次加压泵站的数量、规模、位置和泵组供水水压应根据城镇给水条件、小区规模、建筑高度、建筑的分布、使用标准、安全供水和降低能耗等因素合理确定。

5.2.3 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及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和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分区压力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有关规定。

5.2.4 变频调速泵组应根据用水量和用水均匀性等因素合理选择搭配水泵及调节设施,宜按供水需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台数,保证在高效区运行。

5.2.5 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至室外管网。

5.3   生活热水
5.3.1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条文解释】“....故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尽可能避免采用直接电加热作为主热源或者集中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辅助热源,....(详3楼规范组答复


5.3.2 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接制备热水。当采用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本标准表4.2.5中的限定值。

5.3.3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大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宜低于表5.3.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5.3.3..jpg

5.3.4 小区内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网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且不应大于500m。水加热、热交换站室宜设置在小区的中心位置。

5.3.5 仅设有洗手盆的建筑不宜设计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中,日热水用量设计值大于等于5m3或定时供应热水的用户宜设置单独的热水循环系统。

5.3.6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供水分区宜与用水点处的冷水分区同区,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

5.3.7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选用。

5.3.8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和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宜进行监测;
       2 对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
       3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宜进行监测;
       4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3台的工程,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7.1   一般规定   
7.1.1   公共建筑的用能应通过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和技术经济的分析,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优先应用可再生能源

7.1.2   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7.1.3   当环境条件允许且经济技术合理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直接并网供电。

7.1.4   当公共电网无法提供照明电源时,应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发电并配置蓄电池的方式作为照明电源。

7.1.5   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宜设置监测系统节能效益的计量装置。

7.2  太阳能利用
7.2.1  太阳能利用应遵循被动优先的原则。公共建筑设计宜充分利用太阳能。

7.2.2 公共建筑宜采用光热或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系统;光热或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系统不应影响建筑外围护结 构的建筑功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7.2.3 公共建筑利用太阳能同时供热供电时,宜采用太阳能光伏光热一体化系统。

7.2.4 公共建筑设置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时,太阳能保证率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7.2.4.jpg
[7.2.4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保证率取值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
注: 两本规范的分区的名称及等级不一致, 暂定浙江的太阳保证率为  ≥40 %

7.2.5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辅助热源应根据建筑使用特点、用热量、能源供应、维护管理及卫生防菌等因素选择,并宜利用废热、余热等低品位能源和生物质、地热等其他可再生能源。

7.2.6 太阳能集热器和光伏组件的设置应避免受自身或建筑本体的遮挡。在冬至日采光面上的日照时数,太阳能集热器不应少于4h,光伏组件不宜少于3h。



GB50189规范组关于“热水电加热”回函2016-0530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16-6-6 18: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建筑给水排水专业委员会 :
      日前收到您关于国家标准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GB50189-2015执行中的几个问题。编制组相关专家经讨论后答复如下 :

1)答 复 :对于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 5m3的较大规模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直 接用高品位电能加热 ,会耗费大量电能 ,对以燃煤发电为主的我国而言 ,能源效率低 ,应加以限制。但若当地供电部门有峰谷电差 ,鼓励采用低谷时段电力时 ,可采用利用谷电电加热的蓄热式电热水炉作为辅助热源 ,但系统电加热必须保证在峰时段与平时段不使用 ,并设有足够热容量的蓄热装置。
2)答 复 :“ 直接电加热 ” 指电能直接转化为热能的应用形式 ,如没有蓄热功能的电锅炉及电加热器。

希望上述解释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国家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编制组   2016年5月30日

给浙江省勘察设计协会的回复盖章扫描.PDF

63.67 KB, 下载次数: 54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9 09: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4.2.17(原强)
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4.2.17的数值。
【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近年来多联机在公共建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相关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集中空调产品中多联机的销售量已经占到了总量的34.8%(包括直流变频和数码涡旋机组),多联机已经成为我国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用能设备。数据显示,到2011年市场上的多联机产品已经全部为节能产品(1级和2级),而1级能效产品更是占到了总量的98.8%,多联机产品的广阔市场推动了其技术的迅速发展。   
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7正在修订中,而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中以IPLV(C)作为其能效考核指标。因此,本标准采用制冷综合性能指标IPLV(C)作为能效评价指标。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7的有关规定。   
表3为摘录自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中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能源效率等级限值要求。   
对比上述要求,表4.2.17中规定的制冷综合性能指标限值均达到该标准中的一级能效要求。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7-2015
3.1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multi-split air-condition(heat pump)unit
    一台或数台室外机可连接数台不同或相同型式、容量的直接蒸发式室内机构成的单一制冷循环系统,它可以向一个或数个区域直接提供处理后的空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浙江给排水资料库 ( 浙ICP备17050246号-1 )

GMT+8, 2024-11-24 07:40 , Processed in 0.082878 second(s), 6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