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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交流] 屋顶设备机房的消防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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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4 15: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强)
【条文说明】8.1.8~8.1.10 这三条规定了汽车库、修车库及其他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或部位。
    条文中未明确具体部位或场所的,要求该建筑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但其中不适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部位或可燃物很少的部位可以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类型应根据本规范第8.1.2条的规定确定,可以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选择相适应的类型和灭火剂。
    第8.1.9条第11款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包括兼作人民防空工程的地铁地下车站公共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8.3.1~8.3.4 条文说明】...对于按建筑规定的,要求该建筑内凡具可燃物适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部位或场所,均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4.4.5 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3.5条第5款的规定,且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对于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3 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的连接部件应能在280℃时连续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2.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 操作技术指南》浙消〔2020〕166号
5.4.9 屋顶排烟风机、加压送风机与其他通风机、空调机合用机房,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困难时,可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湘建设函(2024)159号
8.6.2 整座建筑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建筑内的 5G 机房应设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06》鄂建函〔2024〕96号
8.2.16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屋顶的辅助用房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8.3.4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屋顶的辅助用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疑难问题解答2024-02》
2.3.8 高层建筑楼顶风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等消防设施如何设置?
答复:1. 屋顶的风机房、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 1/4时,可不设置消火栓保护,但应配置建筑灭火器;大于 1/4 时,应按照《消水规》的要求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的通风、正压送风机房、排烟机房等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3.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疑难问题解答2022-11》
2.3.14 高层建筑楼顶通风、正压送风机房、排烟机房等消防设施如何设置?
答复:1) 局部凸出屋顶的风机房、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 1/4 时,屋顶层可不被判定为自然层、不计入层数,这些辅助用房可不设置消火栓保护,但应配置建筑灭火器
2) 局部凸出屋顶的风机房、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大于 1/4 时,应当按照《消水规》GB 50974-2014 中有关设备层的要求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3) 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第 4.4.5条的要求,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时,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一类高层建筑的通风、正压送风机房、排烟机房等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3-12 》豫建设计[2023]278号
2.1.16《消防给水及消火检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2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第8.1.11条第1款,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其所服务的自动喷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部分建筑的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与消防水箱间在同一个平面上,设置有喷淋系统,这样是否可行?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部分建筑的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与消防水箱间在同一个平面上,应设置喷淋系统时,也应满足此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023-0601施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2023-03》粤建市函[2023]138号
1.7 屋顶单独设置的风机房、水泵房等设备间是否需要设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附录 A,当占屋面面积不大于 1/4 时,局部凸出建筑屋顶的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及建筑层数,不设置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占屋面面积大于1/4时,建筑屋顶上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要计入建筑高度及建筑层数,按正常使用楼层设置消防设施。当排烟机房与排风机房合用机房时,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2.3.10条 高层建筑当屋顶排烟机房与通风机房不合用时,屋顶排烟机房、通风机房是否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
答:1)当屋顶排烟机房与通风机房不合用时,屋顶设试验消火栓即可
2)如屋顶排烟机房与通风机房合用,则合用机房需设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1-04》苏建函消防2021-171号
2.3章节,16、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的高层住宅,屋顶排烟机房需要设置消火栓吗?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最高处消火栓栓口标高吗?
    答:1)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时,设试验消火栓即可。
2)如果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合用,则合用机房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合用机房喷头标高。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规范标准技术难点问题解答(新建建筑部分)2020-08 》
16、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的高层住宅’屋顶排烟机房需要设置消 火栓吗?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最高处消火栓栓口标高吗?
答:1)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不合用时,设试验消火栓即可
2)如果屋顶排烟机房与正压送风机房合用,则合用机房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水箱最低有效水位须高于合用机房喷头标高.
2014 年江苏省给水排水专业学术交流联合年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问题讨论(二)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刘俊教授级高工
3、单体电梯机房层是否须设置室内消火栓且2股水柱?
【答】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3.2,电梯机房等机房占屋面平面面积大于1/4时,电梯机房等机房按设备层确定,须设置室内消火栓且保证有2股水柱

《山西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解析》晋2022-09
7.4.10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计入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局部突出屋顶的排风、排烟机房、水箱间、电梯机房等设备间,可不设自动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指南》黔建消通〔2022〕35 号
2.1.10 建筑物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局部凸出屋顶 的电梯机房、水箱间、排风和排烟机房、空调机房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 于 1/4,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合用机房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1125》
2.0.1屋顶风机房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 当屋顶风机房计入建筑高度或为合用机房时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难点问题解答》穗勘设协字2019-14号
1.7、屋顶单独设置的风机房、水泵房等设备间是否需要设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保护?
答:参照《水消规》第 7.4.3 条,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参照《建规》第 8.3.1~4 条,属于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建议屋顶风机房、水泵房等设备间设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保护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统一技术措施2021(中国院编)》99页,第9.2.4条
建筑图明确为管道层者,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层高不大于2.2m的首层开敞架空层,出屋面局部设备用房、楼梯间等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光伏组件屋面工程技术规程》T CECS 902-2021
6.1.1 当建筑室内设置消火栓系统时,应校核消火栓栓口压力,栓口压力应能覆盖光伏组件屋面。楼梯间或屋面的消火栓箱内应配置喷雾水枪喷头
【条文说明】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宜将屋面部分纳入消火栓保护范围内。同时,建筑光伏组件火灾特别是直流端火灾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喷头。对于逆变器、汇流器、电气开关柜等,火灾时可将其和建筑光伏组件断开,使其处于非带电状态,此时可考虑采用水扑救。但设备处于带电状态下,应首选干粉或二氧化碳等灭火剂灭火。根据相关资料,直流端在带电状态下,必须使用水灭火时需要注意操作人员与起火部位之间的安全距离,建议不小于10m,并使用喷雾水枪。
 楼主| 发表于 2025-1-12 20: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光伏屋面灭火设施的探讨
《光伏组件屋面工程技术规程》T CECS 902-2021
6.1.1 当建筑室内设置消火栓系统时,应校核消火栓栓口压力,栓口压力应能覆盖光伏组件屋面。楼梯间或屋面的消火栓箱内应配置喷雾水枪喷头
【条文说明】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将屋面部分纳入消火栓保护范围内。同时,建筑光伏组件火灾特别是直流端火灾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喷头。对于逆变器、汇流器、电气开关柜等,火灾时可将其和建筑光伏组件断开,使其处于非带电状态,此时可考虑采用水扑救。但设备处于带电状态下,应首选干粉或二氧化碳等灭火剂灭火。根据相关资料,直流端在带电状态下,必须使用水灭火时需要注意操作人员与起火部位之间的安全距离,建议不小于10m,并使用喷雾水枪

《消防水枪 》GB8181-2005
5.1.1 低压水枪
5.1.1.1 直流水枪在额定喷射压力时,其额定流量和射程应符合表2的要求。
1736678891310.png

5.1.1.2 喷雾水枪在额定喷射压力时,其额定喷雾流量和喷雾射程应符合表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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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直流喷雾水枪的流量和射程及喷射压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额定喷射压力时,其额定流量(对于第III类直流喷雾水枪调整到最大流量刻度值,对于第IV类直流喷雾水枪调整到最大直流流量)和直流射程应符合表4的要求。
     b)  第I类直流喷雾水枪在额定喷射压力时,其最大喷雾角时的流量应在表4额定直流流量的100%~150%的范围内,流量允差为±8%。
     c)  第II类直流喷雾水枪在额定喷射压力时,其喷雾角在30°、70°及最大喷雾角时的流量均应在表4额定直流流量的92%~108%的范围内,流量允差为±8%。
     d)  第III类直流喷雾水枪在额定喷射压力时,调整到最大流量刻度,其喷雾角在30°、70°及最大喷雾角时的流量均应在表4额定直流流量的92%~108%的范围内;然后依次调整到其余流量刻度,其喷雾角在30°时的流量均应符合其标称值,流量允差为±8%。
     e)  第IV类直流喷雾水枪在最小流量和最大流量时,分别在喷雾角为30°、70°及最大喷雾角的喷射压力应符合表4额定喷射压力,其允差为±0.1MPa。

5.1.1.4 多用水枪在额定喷射压力时,其额定直流流量和直流射程应符合表4的要求,其额定喷雾流量应在表4额定直流流量的92%~108%范围内,流量允差为±8%。


5.2 雾状水流及开花水流的要求
5.2.1 对于产生雾状水流或开花水流的水枪,其喷射的雾状水流或开花水流应无明显的不均匀。

5.2.2 对于喷雾角连续可调的水枪,其连续可调喷雾角至少满足0°~100°可调;对于喷雾角不可调的水枪,其喷雾角应在30°~50°的范围内;对于开花角连续可调的水枪,其连续可调开花角至少满足30°~120°可调;对于开花角不可调的水枪;其开花角应在90°~120°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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