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餐饮等场所 卫生间或排水管的布置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强)
4.3.6(强)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 卧室、客房、病房和宿舍等人员居住的房间;
2 生活饮用水池(箱)上方;
3 食堂厨房和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备餐、主 副食库房的上方;
4 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方。
【条文说明】本条对限制排水管道穿越的场所作了规定,包括生活排水、排水通气管道和雨水管道。目的是防止生活饮用水水质因排水管道渗漏、结露滴漏而受到污染。防止排水横管可能渗漏,或受厨房湿热空气影响,管外表易结露滴水,造成污染食品的安全卫生事故发生。防止排水管噪声对住宅的卧室、旅馆的客房、医院病房、宿舍等安静要求高的空间部位的环境影响。遇水燃烧物质系指凡是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温度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都称为遇水燃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按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强烈程度及其危害的大小,划分为两个级别。一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速度快,能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热量大,极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如锂、钠、钾、铷、锶、铯、钡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等。二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时的速度比较缓慢,放出的热量也比较少,产生的可燃气体,一般需要有水源接触,才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钙、氢化铝、硼氢化钾、锌粉等。在实际生产、储存与使用中,将遇水燃烧物质都归为甲类火灾危险品。在储存危险品的仓库设计中,应避免将排水管道布置在上述危险品堆放区域的上方。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4.1.1 室内生活排水管道系统的设备选择、管材配件连接和布置不得造成泄漏、冒泡、返溢,不得污染室内空气、食物、原料等。
【<建水标GB50015>实施指南2020.05】,110页,[释义与实施要点]
生活排水管道系统输送的是生活污、废水,其含有大量细菌的有机物,因此要求生活排水管道系统应密闭、不渗漏,以免造成室内环境污染。污水提升泵应采用潜水泵、液下泵。卧(立)式污水泵由于机械密封磨损而有渗漏,在民用建筑中不应采用。生活排水管道系统的管材与配件(包括附件)之间连接应采用粘接、熔接和橡胶圈密封连接。由于室内生活排水管道系统内还存在大量有害、有毒气体和带致病菌的气溶胶体,可以通过与系统连接的卫生器具、用水设备泛(窜)入室内,污染室内空气,所以生活排水管道系统设置水封是必需的。水封既可顺利排水又是隔断气体最有效的手段,是任何活动的机极密封不可替代的。
保护水封免遭破坏是建筑排水管道设计、布置的重要内容。标准规定排水管道的设计负荷和布置要求,避免造成水封虹吸破坏和正压冒泡或泛溢,避免布置在食品贮藏、加。部位的上方,避免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上方
4.4.1 室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卫生器具排至室外检查井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
2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或水质最差的排水点;
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
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
6 排水管、通气管不得穿越住户客厅、餐厅,排水立管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
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不得穿越贮藏室;
8 排水管道不应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9 塑料排水管不应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
10 当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4.4.2(原强)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下列场所:
1 卧室、客房、病房和宿舍等人员居住的房间;
2 生活饮用水池(箱)上方;
3 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4 食堂厨房和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术语18 公共厕所(卫生间) 供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卫生间)。
5.6.2(强) 公共厕所(卫生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建筑功能合理布局,位置、数量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2 不应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
3 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应相对集中,便于更换维修。
【条文说明】本条对公共厕所(卫生间)的设置给出基本设置原则。
1 当公共厕所(卫生间)布置在建筑物内时,其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要求,且不宜超过50m;
2 有水房间除公共厕所(卫生间)外,还包括盥洗室、浴室等。本条对于有水房间下面的用房根据其对卫生、安全要求的严格程度进行了区分,在公共建筑中,对于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的房间(如餐厅、厨房、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机房)上方,必须杜绝渗漏隐患,不允许布置有水房间。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6.6.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宜超过50.0m。
2 在食品加工与贮存、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3 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
【条文说明】 1 人员较少或使用频率较低时,服务半径可适当加大。
2 本款对于有水房间下面的用房根据其对卫生、安全要求的严格程度进行了区分,在公共建筑中,对于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的房间上方,必须杜绝渗漏的隐患,不允许布置有水房间;对于餐厅、医疗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原来上部也是不允许布置有水房间的,这类房间一旦发生渗漏会产生较大的损失,应尽量避免渗漏的隐患。随着技术的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是可以避免渗漏的,因此进行了适当地放宽。如果采用双层楼板的做法,下层楼板必须做防水,并且当上层楼板发生渗漏时,应能及时发现和检修。
8.1.5 给水排水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过变配电房、电梯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音像库房等遇水会损坏设备和引发事故的房间,以及博物馆类建筑的藏品库房、档案馆类建筑的档案库区、图书馆类建筑的书库等;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遇水会引起爆炸燃烧的原料和产品、配电柜上方通过;
2 排水横管不得穿越食品、药品及其原料的加工及贮藏部位,并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正上方;
3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结构变形缝等部位,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客房、病房和住宅的卧室、书房、客厅、餐厅等对卫生、安静有较高要求的房间;
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穿过毒物污染区。当通过有腐蚀性区域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图示》20J813 6-13页
6.6 厨房、卫生间、監洗室、浴室和母婴室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5.4.4(原强)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4.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条文说明】5.4.5 在跃层住宅设计中允许将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或餐厅的上层,尽管在使用上无可非议,对其他套型也毫无影响,但因布置了多种设备和管线,容易损坏或漏水,所以本条要求采取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减少或消除对下层功能空间的不良影响。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有就餐空间的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附建在旅馆、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中的饮食建筑。不适用于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医院和疗养院的营养厨房设计。
4.1.6 建筑物的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不应布置在厨房区域的直接上层,并应避免布置在用餐区域的直接上层。确有困难布置在用餐区域直接上层时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
4.1.9(原强) 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等有严格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条文说明】餐厅、厨房、食品储藏等房间有严格的卫生标准和使用要求。而卫生间、盥洗室、浴室易产生楼地面渗漏污染,也需日常检修维护。因此,本条文明确规定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等用房的直接上层。本条文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4.1.10(原强) 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变配电室等有严格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条文说明】4.1.10 变配电室等房间有严格的安全运营环境要求。水能传导电,如果有水房间在其直接上层难免产生隐患,因此,设计时应避免将有水房间布置在其上方。有的设计采用降板同层排水或双层楼板但夹层中人员无法进入并没有排水处理渠道的,也是不可取的。本条文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给水排水) 》09JSCS-S,87页,
4.3.3 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生活饮用水池、游泳池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修设计标准》DB33T 1261-2021
7.2.2 全装修住宅的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4 排水管道不应穿过卧室、排烟道、风道和壁柜,不应在厨房操作台上部敷设;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2022-12》(图审管理中心)
二、生活给排水
6 、《 建水标》 》4.4.2 条 条第 第 4 款 款 :排水管不得穿越食堂厨房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是不是此类区域上方有排水管道即使通过设置同层排水也不行?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以外的部位上方有排水管时做同层排水或者改造项目加隔离板、排水槽就可行?
答:《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第 6.6.1 条第 2 款:在食品加工与贮存、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1)食堂厨房主副食操作、烹调、备餐、主副食库房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得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也不可以采取同层排水、排水管下方加隔离板或排水槽。
2)在餐厅、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可以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7 、别墅卫生间是否应采用同层排水?同一户套内,上层为卫生间下层为餐厅,于 当上层卫生间采用同层排水时,其降板高度是否执行“不应大于150mm ”?
答:别墅卫生间是否采用同层排水,根据场所的要求设置。卫生间下层为餐厅时,上层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并应满足《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2/ 3962-2020 第9.3.7 条要求。
(DB32/ 3962-2020-9.3.7条 居住建筑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住宅宜采用不降板同层排水方式,采用降板式同层排水时,降板高度不应大于150mm。)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废止)
4.2.1(原强) 建筑排水设备、管道的布置与敷设不得对生活饮用水、食品造成污染,不得危害建筑结构和设备的安全,不得影响居住环境。
【条文说明】建筑排水设备和管道担负输送污水的功能,有可能产生漏水污染环境,产生噪声,甚至危害建筑结构和设备安全等,要采取措施合理布置与敷设,避免可能产生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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