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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交流] 一体化消防泵站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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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6 10: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 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2.2.1 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一体化消防水池泵房可在哪些工程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按《建规》8.1.6 条第 3 款,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
: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 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 30L/s 或仅设室外消火栓的工程。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 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规格、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定;
3) 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温湿度控制、防淹措施等,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 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 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 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1-04》苏建函消防2021-171号
2.2 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1、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消防水池、钢板消防泵房,问:
1)能否使用?可在哪些工程可以使用?
2)如能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仅在总图上标注提供平面尺寸和定位、技术参数等,未提供具体图纸,是否满足审查深度?
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1.6.3条,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
    答: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30L/s的工程。
    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 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相关规定;
    3) 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 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 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 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2020 年江苏省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解答》
3、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应如何把握审图标准,因为一体化泵房无法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8.1.6条的规定,能否替代常规消防泵房使用?
答  ∶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 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 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30L/s的工程。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定;
3)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规范标准技术难点问题解答(新建建筑部分)2020-08 》
1、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消防水池、钢板消防泵房,问:
1)能否使用? 可在哪些工程可以使用?
2)如能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仅在总图上标注提供平 面尺寸和定位、技术参数等,未提供具体图纸,是否満足审查深度?
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1.6-3条,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
答  :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 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30L/S 的工程。釆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 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 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 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相关规定;
3)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 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 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2019年江苏省施工图审查给排水专业疑难问题解答》
3、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应如何把握审图标准,因为一体化泵房无法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第8.1.6条的规定,能否替代常规消防泵房使用?
答  :当建筑无地下室时,可以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对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的要求执行《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标准。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2022-12》
附录 A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
A.0.1 改造工程、丁类厂房、戊类厂房、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未设置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 30L/s 或仅设置室外消火栓的新建多层建筑(不含厂房、库房),宜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

A.0.2 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  消防水池与水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规格、消防水泵和消防稳压设备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等应符合《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 623-2019 的相关规定;
3  应设置温湿度控制、防淹措施等,并应满足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  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等进行结构验算;
5  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  应对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 623-2019 的要求施工。

A.0.3  消防水池采用钢板材质时,宜采用经一次性模压拉伸成 1m×(2~4)m 的双面弧肋型大模块不锈钢板、热镀锌板或不锈钢与热镀锌复合而成的复合钢板经螺栓组装而成的无拉筋无横缝大模块水池。

A.0.4  高位消防水箱采用钢板材质时,宜采用经一次性模压拉伸成1m×(2~4)m 的双面弧肋型大模块不锈钢板、热镀锌板或不锈钢与热镀锌复合而成的复合钢板经螺栓组装而成的无拉筋无横缝大模块水箱。

《六安市2021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査验收常见问题案例汇编》六建质函〔2022〕480号
问题 4:泵房不宜采用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该泵房无法有效满足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是将金属材料的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箱在工厂预制,现场进行装配安装的新型消防技术,根据使用形式可分为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站,半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室外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等。当前,市场上一些一体化消防泵房存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规范现象。如:耐火等级、安全疏散、防淹没措施、钢结构防腐、起重吊装、应急照明、手动控制方式疏散楼梯形式、设备及管道安装间距等。同时,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多是按设备考虑,设计单位未考虑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抗震要求等现象较为普遍,施工过程缺乏监管,成品产品质量差,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均存在较大隐患。
正确做法: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不宜用于新建建筑,老旧建筑改造条件受限时可使用。设计采用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的全套设计图纸,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等专业内容,建设、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应对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原材料质量、装配施工过程和隐蔽过程严格监督,需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正常使用等要求。

《中国建筑学会 青年工程师疑问答复2021-07》
42.  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应如何把握审图标准,因为一体化泵房无法满足《建规》第 8.1.6 条的规定,能否替代常规消防泵房使用?
答复: 尽量按常规泵房设置,成品消防泵站是否需要满足 8.1.6 业内有争议,设计时应征询当地主管部门意见。

《宁波市建筑给排水施工图设计与审査常见问题汇编 2020年版》
58、 除了扩建及改建项目中原有消防水池无法扩大或增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外,其余项目应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泵房。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其抗震、耐火等级和耐腐蚀等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 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内容
《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设备》2015CPXY-S50总444( 《建筑产品选用技术》专项图集)
《抗浮放地埋式箱式一体化消防泵站》2015CPXY-S51总448

《物联型供水泵站》2018CPXY-S409总518

《箱泵一体化泵站设计图集》苏S08-2015
 楼主| 发表于 2021-6-30 09: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4.1.7 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 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4 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 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6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条文说明】这两条规定了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基本防火要求。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必须确保其在发生火灾时不会受到火势和高温的作用而中断正常运行,不会因火灾而影响相关应急人员安全进出。消防水泵房是保障建筑消防供水的重要场所,需保证泵房内部设备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仍能正常工作,应确保水泵房内的设备和需进入泵房内的操作人员不会受到火灾的威胁。在平时和建筑发生火灾时,应保证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及其控制装置正常运行。
    本规范规定的“埋深”是指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要求进出相应房间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区域就可以直接到达建筑外;“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要求相应房间的疏散门可以经疏散走道直接到达疏散楼梯间的楼层入口或直通室外的门口,不需要经过其他场所或区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8.1.6(强)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1.6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
  2(强) 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
  3(强) 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
  4  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140% ,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120% ;
  5  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 150% 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65% ;
  6  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
  7  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 3 台 ;
  8  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

5.1.9 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 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 150% 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 3.20m ,且海拔高度每增加 300m ,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 0.30m ;
  2(强)  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钱,且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佳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当水泵设计流量大于 125L/s 时,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并应满足水泵气蚀余量的要求 ;
  3(强)  轴流深井泵的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3 条第 3 款的规定 ;
  4  轴流深井泵出水管的阀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3 条第 5 款和第 6 款的规定 ;
  5  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并应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安装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
  6  当轴流深井泵的电动机露天设置时,应有防雨功能 ;
  7  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的有关规定 。

5.1.13 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3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
  5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 DN300 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

5.5.1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 消防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当电机容量小于22kW时,不宜小于0.60m;当电动机容量不小于22kW,且不大于55kW时,不宜小于0.8m;当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且小于255kW时,不宜小于1.2m;当电动机容量大于255kW时,不宜小于1.5m;
    2 当消防水泵就地检修时,应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设消防水泵机组宽度加0.5m的通道,并应保证消防水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
    3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5.5.4 当消防水泵房内设有集中检修场地时,其面积应根据水泵或电动机外形尺寸确定,并应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地下式泵房宜利用空间设集中检修场地。对于装有深井水泵的湿式竖井泵房,还应设堆放泵管的场地

5.5.12(强) 消防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5.14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4.2.4 水池、水塔、水泵房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消防贮水水池宜采用地下式,平面形状宜为 圆形或方形,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水池的进、出水管道应分设,管材宜采用双面防腐 钢管,进、出水管道上均应设置控制阀门;
3)穿越池体水池的配管宜预埋柔性套管,在水池壁 (底)外应设置柔性接口。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6.8.10 楼梯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表6.8.10的规定。
6.8.1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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