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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交流] 一体化消防泵站的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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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6 10: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 江苏施工图设计审查问答(给排水、电气专业)》
3-60 室外地上或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成套设备在工程中使用, 应满足哪些要求?
答:(1) 室外地上或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的工程。
  (2) 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并应包含以下内容:设计说明;设备平面图;剖面图或系统图;泵站钢结构布置图;关键节点工艺图;筏板基础平面图、剖面图;预埋管道尺寸图。上述内容新建工程可二次设计(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应同时设计),但应由主体设计单位出图,并报送施工图审查。 否则仅总图上提供平面尺寸、定位及技术参数,不满足审查深度要求。
  (3) 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应为厂家生产的成套设备,不应采用分散采购消防水泵、控制柜、阀门、附件仪表等部件由施工整 合的建设模式。
  (4) 泵站箱板及围护板采用钢制大模块螺栓连接,钢板厚度不应小于3mm (地上式不应小于2mm);    水箱及泵房内钢结构及结构承重附件焊接部位均应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钢结构及其附件之间 采用热浸镀锌高强度螺栓进行可拆卸连接安装,严禁使用焊接破坏镀锌防腐涂层
  (5) 地埋式泵房内应设置带扶手的热镀锌装配式转角楼梯;泵站覆土前需对泵站外侧做环氧煤沥青防腐处理,有效防止氯气、酸、 碱物质的侵蚀。
  (6) 地面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7) 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应设置消防车道,取水口距消防车道不应大于2m,不宜小于0.5m。
  (8) 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应有永久明显标识;其门、进出口、 人孔应设锁具,并应有人行通道到达;泵房应有防止室外雨水倒灌措 施;室外进出水管上的阀门应设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泵房内应通风、照明良好,地面无积水;泵房及水池不冻结。并应符合《装配 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 623-2019的有关规定。
  (9) 智能控制系统等应符合《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 技术规程》T/CECS 623-2019的相关规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 2.0》苏建函消防〔2022〕506号
2.2.1 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一体化消防水池泵房可在哪些工程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按《建规》8.1.6 条第 3 款,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
: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 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 30L/s 或仅设室外消火栓的工程。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 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规格、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定;
3) 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温湿度控制、防淹措施等,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 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 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 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1-04》苏建函消防2021-171号
2.2 消防水池和泵房及消防水箱
1、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消防水池、钢板消防泵房,问:
1)能否使用?可在哪些工程可以使用?
2)如能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仅在总图上标注提供平面尺寸和定位、技术参数等,未提供具体图纸,是否满足审查深度?
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1.6.3条,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
    答: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30L/s的工程。
    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 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相关规定;
    3) 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 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 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 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2020 年江苏省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解答》
3、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应如何把握审图标准,因为一体化泵房无法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8.1.6条的规定,能否替代常规消防泵房使用?
答  ∶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 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 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30L/s的工程。采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定;
3)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规范标准技术难点问题解答(新建建筑部分)2020-08 》
1、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套地埋式钢板消防水池、钢板消防泵房,问:
1)能否使用? 可在哪些工程可以使用?
2)如能使用,设计深度如何要求?仅在总图上标注提供平 面尺寸和定位、技术参数等,未提供具体图纸,是否満足审查深度?
3)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1.6-3条,消防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而地埋式消防泵站无疏散门,仅有出入人孔,是否可行?
答  :宜在下列工程中使用:改造工程;丁、戊类厂房及仅设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 房;新建多层建筑中(不含厂房、库房)无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大于30L/S 的工程。釆用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拉杆/撑杆连接方 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采用螺栓拼装方式及热镀锌防腐层严禁损坏的工艺; 消防水泵、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检修楼梯等应符合《装配 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相关规定;
3)应设对讲电话、应急照明等设施,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5)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对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 工等过程进行监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 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消防设施工程质量。
《2019年江苏省施工图审查给排水专业疑难问题解答》
3、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应如何把握审图标准,因为一体化泵房无法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第8.1.6条的规定,能否替代常规消防泵房使用?
答  :当建筑无地下室时,可以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对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的要求执行《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标准。

《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 豫建设计[2023]280号
2.1.9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采用一体化消防泵房,未提供设计图,无法判断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解答:设计师应完善一体化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的设计图,并核对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不提供图纸,无法核对补水管最低点与溢流水位的间距、消防储水量等关键设计参数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依据: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981-2014  第 4.2.4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第 4.6.12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4.3节、第5. 1节、第5.5节。

《(合肥)关于规范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合建消审〔2023〕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在肥各建设、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认真研判在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规范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有效解决我市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在设计运用中发现 的有关问题,现就规范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适用范围
  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2、未设置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  的 新 建多层民用建筑;
  3、仅设置室外消火栓的新建多层民用建筑。

二、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建筑工程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
  2、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3、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附属设施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 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定;
  4、应设对讲电话、视频监控设施、应急照明、温湿度控制、 防淹措施等,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5、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6、应对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 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 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要求进行施工。

《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2022-12》
附录 A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
A.0.1 改造工程、丁类厂房、戊类厂房、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丙类厂房、未设置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 30L/s 或仅设置室外消火栓的新建多层建筑(不含厂房、库房),宜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

A.0.2 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2  消防水池与水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内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规格、消防水泵和消防稳压设备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等应符合《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 623-2019 的相关规定;
3  应设置温湿度控制、防淹措施等,并应满足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4  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等进行结构验算;
5  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6  应对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式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 623-2019 的要求施工。

A.0.3  消防水池采用钢板材质时,宜采用经一次性模压拉伸成 1m×(2~4)m 的双面弧肋型大模块不锈钢板、热镀锌板或不锈钢与热镀锌复合而成的复合钢板经螺栓组装而成的无拉筋无横缝大模块水池。

A.0.4  高位消防水箱采用钢板材质时,宜采用经一次性模压拉伸成1m×(2~4)m 的双面弧肋型大模块不锈钢板、热镀锌板或不锈钢与热镀锌复合而成的复合钢板经螺栓组装而成的无拉筋无横缝大模块水箱。

《六安市2021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査验收常见问题案例汇编》六建质函〔2022〕480号
问题 4:泵房不宜采用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该泵房无法有效满足规范要求。
有关说明: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是将金属材料的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箱在工厂预制,现场进行装配安装的新型消防技术,根据使用形式可分为地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站,半埋式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室外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等。当前,市场上一些一体化消防泵房存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等规范现象。如:耐火等级、安全疏散、防淹没措施、钢结构防腐、起重吊装、应急照明、手动控制方式疏散楼梯形式、设备及管道安装间距等。同时,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多是按设备考虑,设计单位未考虑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抗震要求等现象较为普遍,施工过程缺乏监管,成品产品质量差,结构安全、使用安全等均存在较大隐患。
正确做法: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不宜用于新建建筑,老旧建筑改造条件受限时可使用。设计采用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编制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的全套设计图纸,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等专业内容,建设、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应对箱泵一体化消防泵房原材料质量、装配施工过程和隐蔽过程严格监督,需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正常使用等要求。

《中国建筑学会 青年工程师疑问答复2021-07》
42.  对于地埋式一体化消防泵站,应如何把握审图标准,因为一体化泵房无法满足《建规》第 8.1.6 条的规定,能否替代常规消防泵房使用?
答复: 尽量按常规泵房设置,成品消防泵站是否需要满足 8.1.6 业内有争议,设计时应征询当地主管部门意见。

《宁波市建筑给排水施工图设计与审査常见问题汇编 2020年版》
58、 除了扩建及改建项目中原有消防水池无法扩大或增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外,其余项目应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和泵房。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其抗震、耐火等级和耐腐蚀等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装配式水箱一体化消防给 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内容
《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设备》2015CPXY-S50总444( 《建筑产品选用技术》专项图集)
《抗浮放地埋式箱式一体化消防泵站》2015CPXY-S51总448

《物联型供水泵站》2018CPXY-S409总518

《箱泵一体化泵站设计图集》苏S08-2015

 楼主| 发表于 2021-6-30 09: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4.1.7 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 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4 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 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6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条文说明】这两条规定了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基本防火要求。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必须确保其在发生火灾时不会受到火势和高温的作用而中断正常运行,不会因火灾而影响相关应急人员安全进出。消防水泵房是保障建筑消防供水的重要场所,需保证泵房内部设备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仍能正常工作,应确保水泵房内的设备和需进入泵房内的操作人员不会受到火灾的威胁。在平时和建筑发生火灾时,应保证消防水泵、消防控制室及其控制装置正常运行。
    本规范规定的“埋深”是指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要求进出相应房间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区域就可以直接到达建筑外;“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要求相应房间的疏散门可以经疏散走道直接到达疏散楼梯间的楼层入口或直通室外的门口,不需要经过其他场所或区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8.1.6(强)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1.6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
  2(强) 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
  3(强) 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
  4  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140% ,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120% ;
  5  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 150% 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 65% ;
  6  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
  7  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 3 台 ;
  8  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

5.1.9 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 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 150% 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 3.20m ,且海拔高度每增加 300m ,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 0.30m ;
  2(强)  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钱,且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佳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当水泵设计流量大于 125L/s 时,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并应满足水泵气蚀余量的要求 ;
  3(强)  轴流深井泵的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3 条第 3 款的规定 ;
  4  轴流深井泵出水管的阀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3 条第 5 款和第 6 款的规定 ;
  5  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并应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安装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
  6  当轴流深井泵的电动机露天设置时,应有防雨功能 ;
  7  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的有关规定 。

5.1.13 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3  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
  5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设置明杆闸阀或带自锁装置的蝶阀,但当设置暗杆阀门时应设有开启刻度和标志;当管径超过 DN300 时,宜设置电动阀门 ;...

5.5.1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5.2 消防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当电机容量小于22kW时,不宜小于0.60m;当电动机容量不小于22kW,且不大于55kW时,不宜小于0.8m;当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且小于255kW时,不宜小于1.2m;当电动机容量大于255kW时,不宜小于1.5m;
    2 当消防水泵就地检修时,应至少在每个机组一侧设消防水泵机组宽度加0.5m的通道,并应保证消防水泵轴和电动机转子在检修时能拆卸;
    3 消防水泵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5.5.4 当消防水泵房内设有集中检修场地时,其面积应根据水泵或电动机外形尺寸确定,并应在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地下式泵房宜利用空间设集中检修场地。对于装有深井水泵的湿式竖井泵房,还应设堆放泵管的场地

5.5.12(强) 消防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5.14 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
4.2.4 水池、水塔、水泵房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消防贮水水池宜采用地下式,平面形状宜为 圆形或方形,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水池的进、出水管道应分设,管材宜采用双面防腐 钢管,进、出水管道上均应设置控制阀门;
3)穿越池体水池的配管宜预埋柔性套管,在水池壁 (底)外应设置柔性接口。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6.8.10 楼梯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表6.8.10的规定。
6.8.10.png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6 11: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链接】(江苏)

1、泵站基础问题:消防地埋式一体化泵站,需由结构专业设计基础并根据埋深、地质情况做抗震、基坑支护及抗浮设计。
使用标准条文:T/CECS623-2019第4.8.1,5.7.1条
      经调研,地埋式消防一体化泵站前期在设计时大多由厂家提供配套基础图。而厂家配套图纸基本上为模块化设计,无法应对现场情况(甚至经常遇到泵站配套基础图纸交由水专业出图的情况)。在实际工程中,泵站埋深基本上超过5米。如不经过专业的抗震、基坑支护及抗浮设计,后期出现问题的几率不小!


2、水箱结构安全问题:消防地埋式一体化泵站,需明确其采用的板材厚度,内部撑杆尺寸,安装方式及防锈措施。
使用标准条文:T/CECS623-2019第3.2.2,3.2.4条
      坍塌是地埋泵站的主要结构隐患,锈蚀是地埋泵站的主要使用风险。因此提出了对板材厚度及内部撑杆的计算要求。螺栓安装和热镀锌防腐层也是较为成熟的安装方式和防腐措施。近来市场上也出现了不少高强度免焊接的不锈钢水箱形式,如SW系列不锈钢水箱。

3、出入口布置问题:明确出入口及检修楼梯做法
使用标准条文:T/CECS623-2019第3.6.2,3.6.3条
    出入口同时作为泵房的检修通道,开口方式和楼梯宽度都有相应要求。消防地埋式泵站,只能从顶部进入,因此在这部分设计中,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满足疏散,检修问题需要在厂家提供图之后与建筑专业仔细核对
image.png

4、安全措施问题:主要分为防水淹措施,防冻措施,防潮措施,监管措施等内容,并在图纸中体现。
使用标准条文:T/CECS623-2019第4.2,4.7章
    此几种措施在应用起来基本没有难度,防水淹除了将增强出入口的密封性及提高出入口的高程以外,同时要核算出入口设置处的地坪高程,避免设在低洼处;防冻主要为避开冻土层深度及设置采暖设施;防潮主要为增加通风设施;监管主要为增加监控措施。最重要的是这些都需要在图纸中有明确说明。

总结:
1、消防地埋式一体化泵站,一定要在箱体设计完毕后交由结构专业设计基础并根据埋深、地质情况做抗震、基坑支护及抗浮设计
2、消防地埋式一体化泵站,一定要明确板材厚度、撑杆尺寸、安装方式、防锈措施。一次性拉伸成形箱体模块及螺栓安装是目前较好的形式。
3、出入口设置及楼梯宽度要满足检修需求
4、各类安全措施:防水淹措施,防冻措施,防潮措施,监管措施要在图纸上明确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25-1-13 15: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合肥】《关于规范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消防 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合建消审〔2023〕1号(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在肥各建设、 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审查技 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消防设 计审查工作,认真研判在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规范 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有 效解决我市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在设计运用中发现 的有关问题,现就规范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适用范围
  1、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2、未设置地下室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30L/s  的 新 建多层民用建筑;
  3、仅设置室外消火栓的新建多层民用建筑。

二、采用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建筑工程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符合《建筑工 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
  2、应在室外独立设置;
  3、消防水池与泵房(包括消防水箱板材厚度和防腐性能、水箱连接方式、泵房内钢结构的规格、消防水泵和稳压装置的性能要求等)、智能控制系统、附属设施等应符合《装配式水箱一 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相关规定;
  4、应设对讲电话、视频监控设施、应急照明、温湿度控制、 防淹措施等,并应符合消防规范相关要求;
  5、应根据地基承载力、地面荷载和地下水位高度进行结构验算
  6、应对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的原材料、装配方 式及施工等过程进行监管;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装配式水箱 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技术规程》T/CECS623-2019  的要求进行施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        

(已压缩)合肥市 关于规范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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