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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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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0 16: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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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28 11: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10 验收
10.0.1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标准附录B表B.0.4填写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 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3 系统组件和泡沫液自愿性认证或检验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4 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5 施工许可证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及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管道冲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

10.0.2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5进行记录。

10.0.3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应向建设单位移交下列文件资料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6 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

10.0.4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整改并重新验收。

10.0.5 泡沫灭火系统应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电机或柴油机及其拖动的泡沫消防水泵、稳压泵、水泵接合器、泡沫消火栓、报警阀、盛装100%型水成膜泡沫液的压力储罐、动力瓶组及驱动装置、泡沫消火栓箱、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2 管道及管件的规格、型号、位置、坡向、坡度、连接方式及安装质量;
    3 固定管道的支架、吊架,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
    4 管道穿楼板、防火墙及变形缝的处理;
    5 管道和系统组件的防腐;
    6 消防泵房、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
    7 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

10.0.6 系统的管道、阀门、支架及吊架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的有关规定。

10.0.7 系统水源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A类)
    1 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消防水池(罐)和消防水箱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其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
    3 过滤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采用流速计、尺等测量和观察检查。

10.0.8 动力源、备用动力及电气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试验检查。

10.0.9 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B类)
    1 消防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10.0.10 泡沫消防水泵与稳压泵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泵、备用泵、拖动泡沫消防水泵的电机或柴油机、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止回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拖动泡沫消防水泵的柴油机排烟管的安装位置、口径、长度、弯头的角度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柴油机用油的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观察检查。
    2 泡沫消防水泵的引水方式及水池低液位引水应符合设计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泡沫消防水泵在主电源下应能正常启动,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手动测试阀,利用主电源向泵组供电;关掉主电源检查主备电源的切换情况,用秒表计时和观察检查。
    4 柴油机拖动的泡沫消防水泵的电启动和机械启动性能应满足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分别进行电启动试验和机械启动试验,对照相关要求观察检查。
    5 当自动系统管网中的水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稳压泵应能自动启动。(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测量,观察检查。
    6 自动系统的泡沫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处于自动启动位置。(C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降低系统管网中的压力,观察检查。

10.0.11 泡沫液储罐和盛装100%型水成膜泡沫液的压力储罐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B类)
    1 材质、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铭牌标记应清晰,应标有泡沫液种类、型号、出厂、灌装日期、有效期及储量等内容,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泡沫液不得混存。
    3 液位计、呼吸阀、人孔、出液口等附件的功能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10.0.12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B类)
    1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2 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手持电导率测量仪测量。

10.0.13 泡沫产生装置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资料观察检查。

10.0.14 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流量计、压力表观察检查。
    3 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打开阀门放水,使用压力表、声级计和尺量检查。
    4 打开手动试水阀或电磁阀时,雨淋阀组动作应可靠。(B类)
    5 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C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 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0.15 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的材质与规格、管径、连接方式、安装位置及采取的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本标准第9.3.19条的相关规定。(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2 管网放空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C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埋地管道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3 管网上的控制阀、压力信号反馈装置、止回阀、试水阀、泄压阀、排气阀等,其规格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管墩、管道支架、吊架的固定方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C类)
    检查数量:固定支架全数检查,其他按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5 管道穿越楼板、防火墙、变形缝时的防火处理应符合本标准第9.3.19条的相关规定。(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0.16 喷头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的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喷头的安装位置、安装高度、间距及与梁等障碍物的距离偏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9.3.34条的相关规定。(B类)
    检查数量:抽查设计喷头数量的5%,总数不少于5个。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3 不同型号规格喷头的备用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应少于10只。(C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计数检查。

10.0.17 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0.0.18 泡沫消火栓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B类)
    1 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2 应进行冷喷试验,且应与系统功能验收同时进行。
    检查数量:任选一个储罐,按设计使用数量检查。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第9.4.1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10.0.19 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A类)
    1 安装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9.3.26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 喷泡沫试验应合格。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第9.4.17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10.0.20 泡沫喷雾装置动力瓶组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储存容器的安装质量、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等应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称重检查、用液位计或压力计测量。

10.0.21 泡沫喷雾系统集流管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及其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应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A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10.0.22 泡沫喷雾系统分区阀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标志及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10.0.23 泡沫喷雾系统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驱动气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以及气动驱动装置管道的规格、布置和连接方式等应符合设计及安装要求。(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10.0.24 驱动装置和分区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驱动装置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均应设安全销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按钮应有防护罩。(B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10.0.25 每个系统应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类)
    1 压力信号反馈装置应能正常动作,并应能在动作后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动的相关设备,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利用模拟信号试验,观察检查。
    2 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能正常开启,并可正确发出反馈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利用模拟信号试验,观察检查。
    3 系统的流量、压力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利用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通过泄放试验,观察检查。
    4 消防水泵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主电流、备电源应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切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模拟主备电源切换,采用秒表计时检查。

10.0.26 泡沫灭火系统应对系统功能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类)
    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
    检查数量:任选一个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第9.4.1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2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
    检查数量:任选一个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第9.4.18条第3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泡沫-水雨淋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
    检查数量:任选一个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第9.4.18条第4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4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喷泡沫试验应合格。
    检查数量:任选一个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第9.4.18条第5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5 泡沫喷雾系统喷洒试验应合格。
    检查数量:任选一个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按本标准第9.4.18条第6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10.0.27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1 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表10.0.27划分为严重缺陷项、重要缺陷项和轻微缺陷项。  表10.0.27 泡沫灭火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
    2 当无严重缺陷项、重要缺陷项不多于2项,且重要缺陷项与轻微缺陷项之和不多于6项时,可判定系统验收为合格;其他情况应判定为不合格。

严重缺陷项 : 第10.0.7条、第10.0.8条、第10.0.10条第3款~第5款、第10.0.15条第1款、第10.0.16条第1款、第10.0.19条、第10.0.20条、第10.0.21 条、第 10.0.25条、第10.0.26条
重要缺陷项 : 第10.0.9条、第10.0.10条第1、2款、第 10.0.11条、第10.0.12 条、第10.0.13条、第10.0.14条第1、2、3、4、6款、第 10.0.15条第3、5款、第10.0.16条第 2款、第10.0.17条、第 10.0.18条、第10.0.22条、第10.0.23条、第10.0.24条
轻微缺陷项 : 第10.0.10条第6款、第10.0.14条第5款、第10.0.15第2、4款、第 10.0.16条第3款
 楼主| 发表于 2022-3-28 11: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9.3.19 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应小于设计值,当出现U形管时应有放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水平仪检查。
    2 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 埋地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管道的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埋地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层;
        3)埋地管道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4)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分层夯实,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3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19的规定。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且不得少于1条;泡沫-水喷淋分支管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
    检查方法:坐标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标高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水平管道平直度用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立管垂直度用吊线和尺量检查;与其他管道成排布置间距及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外壁或绝热层间距用尺量检查。

注:L一管段有效长度;DN一管子公称直径。
    5 管道支架、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 当管道穿过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墙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楼板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强) 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
        3)试验前应将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隔离;
        4)试验合格后,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2-4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8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冲洗合格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施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2-5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宜采用最大设计流量,流速不低于1.5m/s,以排出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9 地上管道应在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涂漆防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6 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消火栓箱应垂直安装,且应固定牢固;当安装在轻质隔墙上时应有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 消火栓栓口应朝外,且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宜为1.1m,允许偏差宜为±2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34 喷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2 喷头的安装应牢固、规整,安装时不得拆卸或损坏喷头上的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顶部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上部,其坐标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即支管两侧的分支管的始端及末端各1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4 侧向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侧面,并应对准被保护物体,其距离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5 地下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下方,并应在地面以下;在未喷射泡沫时,其顶部应低于地面10mm~15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9.4.16 泡沫消火栓应进行冷喷试验,其出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冷喷试验应与系统调试试验同时进行。
    检查数量:选择保护最远储罐和所需泡沫混合液流量最大储罐的消火栓,按设计使用数量检测。
    检查方法:用压力表测量。

9.4.17 泡沫消火栓箱应进行泡沫喷射试验,其射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发泡倍数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10%抽查,且不少于2个。
    检查方法:射程用尺量检查,发泡倍数按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测量。

9.4.18 泡沫灭火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喷水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系统流量、泡沫产生装置的工作压力、比例混合装置的工作压力、系统的响应时间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当为手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选择所需泡沫混合液流量最大和最远的两个防护区或储罐分别以手动和自动的方式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测量。
    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流量、发泡倍数及到达最远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的防护区或储罐,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流量用流量计测量;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发泡倍数按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泡沫混合液或泡沫到达最远防护区或储罐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3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进行喷泡沫试验,当为自动灭火系统时,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30s,实测泡沫供给速率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泡沫供给速率的检查方法应记录各泡沫产生器进口端压力表读数,用秒表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然后按制造商给出的曲线查出对应的发泡量,经计算得出泡沫供给速率,泡沫供给速率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小供给速率;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4 泡沫-水雨淋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将水放空后,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实测泡沫混合液发泡倍数及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防护区进行一次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按本标准附录C的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5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喷水试验完毕后,应以手动方式分别进行最大流量和8L/s流量的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自系统手动启动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
    检查数量:按最大流量和8L/s流量各进行一次试验,按8L/s流量进行试验时应选择最远端试水装置进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喷射泡沫的时间和自系统手动启动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用秒表测量。
    6 泡沫喷雾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喷雾系统,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对防护区进行一次喷泡沫试验。喷洒稳定后的喷泡沫时间不宜小于1min,自系统启动至开始喷泡沫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合比不应低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对于保护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应观察喷头的喷雾锥是否喷洒到绝缘子升高座孔口。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防护区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按本标准第9.4.13条的检查方法测量,时间用秒表测量,喷雾情况通过观察检查。
        2)采用压缩氮气瓶组驱动的泡沫喷雾系统,应以手动和自动控制的方式分别对防护区各进行一次喷水试验。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水试验时,随机启动两个动力瓶组,系统接到火灾模拟信号后应能准确开启对应防护区的阀门,系统自接到火灾模拟信号至开始喷水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以手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水试验时,按设计瓶组数开启,系统自接到手动开启信号至开始喷水的时间、系统流量和连续喷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保护变压器的泡沫喷雾系统,应观察喷头的喷雾锥是否喷洒到绝缘子升高座孔口。
    检查数量:选择最远防护区进行试验。
    检查方法:系统流量用流量计测量,时间用秒表测量,喷雾情况通过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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