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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吊顶喷头布置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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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1 18: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的喷头布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7.1.11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应设置洒水喷头,当同时满足下列情况时,可不设置洒水喷头:
    1 闷顶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采用不燃材料套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
    2 风管保温材料等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
    3 无其他可燃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9.3.15 设备和风管的绝热材料、用于加湿器的加湿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宜采用不燃材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难燃材料。
    风管内设置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应与风机的启停联锁控制。电加热器前后各0.8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间的风管,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10.1.10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强) 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2(强)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22-2017
5.1.1(强)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1.1的规定。

5.2.1(强)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2.1的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8.1.6(强) 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封闭吊顶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

《自动喷水灭火喷水系统设计》19S910
74页  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洒水喷头布置示意图 局部应用场所门窗部位洒水喷头布置示意图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杨丙杰)2022-08》,265~266页
7.4.1  吊顶和技术夹层内的喷头布置
   吊顶和技术夹层内的可燃物主要有电线电缆、保温材料、管道以及吊顶材料 等,吊顶和技术夹层内发生火灾不易察觉,且人工灭火困难。为防止火灾在吊顶和 技术夹层内大规模蔓延,《喷规》第7.1.11条规定,净空高度大于800mm 的闷顶和 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其中净空高度大于800mm 是保证喷头能够有效洒水的必要条件。EN 12845规定,不管吊顶高度为多少,只要内部有可燃物就 应当设置喷头
    同时,《喷规》第7.1.11条还规定,如果闷顶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采用不燃材料 套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风管保温材料等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并且无其他 可燃物时,可不设置。因此设计人员首先应与其他专业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吊顶内 管道、管线及装修材料等是否存在可燃物,如果无可燃物或者采取了阻燃处理、防 火封堵等,可不设置喷头,反之应当设置。
1. 吊顶和技术夹层内是否设置喷头的判定条件
  (1) 吊顶内敷设有普通电线、电缆,且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时,应当设置 (图7-53)。
  (2) 普通电线采用金属套管或全封闭防火线槽保护时,火灾隐患得到抑制,可不设置
  (3) 电缆采用防火电缆时可视为非可燃物,也可不设喷头
  (4) 除电线、电缆外,吊顶内起火或引起火灾蔓延的另一原因是风管的保温材料,保温材料采用不燃、难燃材料时也可不设喷头
2. 国外标准中关于吊顶和技术夹层内是否设置喷头的判定
国外一些标准对吊顶和技术夹层等隐蔽空间内是否设置喷头的判定条件较为详 细,以NFPA 13为例,隐蔽空间内是否设置喷头应依据以下因素判定:
  (1) 隐蔽空间采用不燃材料建造,但内部有可燃物时需设置喷头;如果不燃材 料建造的隐蔽空间内含有大量可燃物,则应按整体进行设防。
  (2) 不是只有吊顶上部的空间才是隐蔽空间,地板下方和墙体内部也可能存 在,比如计算机房的地板下方。
  (3) 如果隐蔽空间内设有其他灭火系统,比如CO2  灭火系统,则不需设置喷头。
  (4) 隐蔽空间内如果含有少量的可燃物,包括但不限于电缆、非金属给水管道、非结构木材等,可不视为典型的可燃物,可不设置喷头。
  (5) 隐蔽空间是否设置喷头不是取决于隐蔽空间的高度,而是根据是否有 暴露的可燃物。换句话说,如果隐蔽空间超过一定高度但无可燃物,也不需要 设置。
  (6) 如果隐蔽空间内的可燃物被限制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则可仅在可燃 物的上部区域设置;但有时很难准确判断哪些区域,需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 确定。
  (7) 未设置喷头的隐蔽空间允许有少量可燃物存在,但这些可燃物不会发生大规模蔓延,比如少量的计算机电缆等。
  (8) 大多数隐蔽空间由于空间狭长会使火灾蔓延较为困难,因为热气流很难裂 解其他可燃物。必要时可以通过模拟隐蔽空间的模型试验来判断该可燃物是否会造 成大面积蔓延,以及蔓延至其他防火分区中。
  (9) 隐蔽空间上如果有小的开口,比如空调送风口,也视为隐蔽空间。
  (10) 开口面积占吊顶总面积不超过20%时可视为隐蔽空间,但开口的宽度不 能超过200mm。
  (11) 隐蔽空间的净高小于150mm时可不设置喷头。
  (12) 隐蔽空间内如果有可燃物,但如果该空间内采用不燃的绝热材料填充, 也可以不设置喷头,并且空间内允许有不超过50mm的净空间。
  (13) 隐蔽空间内可采用刚性难燃材料包覆来取代喷头。但刚性难燃材料的火 焰传播指数不超过25,20min的火焰蔓延长度不超过3.2m, 且必须是刚性的,因为经验表明非刚性材料在发生火灾时不能起到同样的性能保护。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内容
4 燃烧性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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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22-2017链接2】
3.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
1731224266952.png


虽然建规和装修规都明确了吊顶板及支撑构件的燃烧性能要求,以及电缆和风管防火要求,但并未明确限制其他可燃物,也就是说,防火规范并不限定吊顶内的其他可燃物,高大空间夹层扩展为功能夹层,也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可能存在可燃物。


 楼主| 发表于 2022-3-11 2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透性吊顶喷头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5.0.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且喷头布置应按本规范第7.1.13条的规定执行。

7.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
    2 喷头间距及溅水盘与吊顶上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表7.1.13的规定。

7.1.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 ,且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
      2 喷头间距及溅水盘与吊顶上表面的距离应符合7.1.13的规定。

7.2.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图7.2.3);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当障碍物宽度大于0.6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7.1.10 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洒水喷头的溅水盘平齐。除下列情况和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外,其他场所或部位不应采用挡水板
    1 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仓库,当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可在洒水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
    2 宽度大于本规范第7.2.3条规定的障碍物,增设的洒水喷头上方有孔洞、缝隙时,在洒水喷头的上方设置挡水板
本规范用词说明...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 GB50084-2001 (过期
7.2.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见图7.2.3)。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设集热板

《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21-04》
2.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第7.1.13条,通透性吊顶当通透面积占吊顶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如透面积占吊顶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时,是否要上下喷?如吊顶内没有可燃物时,喷头是否仅设置在吊顶下即可?
答:如通透性吊顶面积占吊顶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即使吊顶内没有可燃物,也应在吊顶的上、下设置喷头,且吊顶下的喷头上方应设挡水板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统一技术措施2021(中国院)》,168页
11.5.1  通透性吊頂在下列情况下需在吊頂上方和下方同时布置洒水喷头,且按以下要求设置挡水板:
1  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时,
2  当通透面积占吊頂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但不符合“喷规”第7.1.13条的两款条件时.
【要点说明】
“喷规”第7.1.13条要求: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透性吊頂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
2.  喷头间距及蔵水盘与吊顶上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表7.1. 13的规定;
3.  吊顶内遮挡物下(如风管)补加的啧头不受本条第2款约束。
【措施要求】
当吊顶上方和下方同时布置洒水喷头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  装设网格、柵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喷规”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且喷头布置应按“喷規”第7.1. 13条的规定执行。
2.  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计算,仅需将教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
制的洒水喷头总敬.所以吊顶的上方和下方应分别计算,井以较大者为准。
3.  安装在吊顶下方的洒水喷头应设置挡水板,挡水板可设置在吊顶的内侧

《自动喷水灭火喷水系统设计》19S910
17页  6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并符合相关布置要求。(当<70%时,吊顶内和下方均布置喷头。)
73页  挡水板安装示意图      
74页  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洒水喷头布置示意图 局部应用场所门窗部位洒水喷头布置示意图        
75页  通透性吊顶场所洒水喷头布置示意图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09JSCS-S,237页
2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表 7.2.13 -1 和表 7.2.13 -3 规定值的1.3 倍确定。当网格、栅板的投影面积小于地面面积 15% 时,其喷头应安装在网格、栅板上;当投影面积为 15% ~70%时,应在该吊顶的上下均设置喷头,当投影面积为大于 70%时可安装在网格栅板类吊顶的下面。

 楼主| 发表于 2023-7-29 07: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吊顶喷头的选择与安装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6.1.3 湿式系统的洒水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吊顶下布置的洒水喷头,应采用下垂型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
      4 易受碰撞的部位,应采用带保护罩的洒水喷头或吊顶型洒水喷头;...
      7 不宜选用隐蔽式洒水喷头;确需采用时,应仅适用于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Ⅰ级场所。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第 2 款是指室内设有吊顶时,喷头将紧贴在吊顶下布置,或埋设在吊顶内,因此适合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喷头,否则吊顶将阻挡洒水分布。吊顶型喷头作为一种类型,在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 洒水喷头》GB 5135.1中有明确规定,即为“隐蔽安装在吊顶内,分为齐平式、嵌入式和隐蔽式三种型式。”不同安装方式的喷头,其洒水分布不同,选型时要予以充分重视。
      第 7 款提出了隐蔽式洒水喷头的设置要求。隐蔽式洒水喷头由于具有美观性的优点,越来越受到业主的青睐。目前,该类喷头广泛地应用在一些装饰豪华、外观要求美化的场所,如商场、高级宾馆、酒店、娱乐中心等。但是,根据目前的应用现状,隐蔽式喷头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发生火灾时喷头的装饰盖板不能及时脱落
  (2)装饰盖板脱落后滑竿无法下落,导致喷头溅水盘无法滑落到吊顶平面下部,喷头无法形成有效的布水;
  (3)喷头装饰盖板被油漆、涂料喷涂等
    针对这一情况,规范在本次修订时提出了严格限制该类喷头的使用,规定火灾危险等级超过中危险级Ⅰ级的场所不应采用该喷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2022-08》(杨丙杰编),109~110页
    对于吊顶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CB 5135.1一2019将其分为三种型式,分别为齐平式、隐蔽式和嵌入式(图 5-6)。齐平式喷头在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本体下垂安装于吊顶内配水支管上,部分或者全部热敏元件随部分喷头本体安装于吊顶下:嵌入式喷头和隐蔽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或者全部本体嵌入吊顶护罩内,喷头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吊顶型喷头主要用于一些对美观要求较高的场所。

美国唯特利齐平式喷头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 11:2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设置上下喷头时,喷头个数统计计算: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6.2.3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 当配水支管同时设置保护吊顶下方和上方空间的洒水喷头时,应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洒水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条文说明】第一款规定了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一是为了保证维修时,系统的关停部分不致过大;二是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美国消防协会的统计资料表明,同样的灭火成功率,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数要大于湿式系统,即前者的控火、灭火率要低一些,其原因主要是喷水滞后造成的。鉴于本规范已提出“干式系统配水管道应设快速排气阀”的规定,故干式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规定为不宜超过500只。
    当配水支管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下方空间和吊顶上方空间的喷头时,由于吊顶材料的耐火性能要求执行相关规范的规定,因此吊顶一侧发生火灾时,在系统的保护下火势将不会蔓延到吊顶的另一侧。因此,对同时安装保护吊顶两侧空间喷头的共用配水支管,规定只将数量较多一侧的喷头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

7.1.11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应设置洒水喷头,当同时满足下列情况时,可不设置洒水喷头:
    1 闷顶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采用不燃材料套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
    2 风管保温材料等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
    3 无其他可燃物。

7.2.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图7.2.3);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的场所,当障碍物宽度大于0.6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
【条文说明】本条针对宽度大于1.2m的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等水平障碍物对喷头洒水的遮挡作用,提出了增设喷头的规定,以补偿受阻部位的喷水强度,对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和特殊应用喷头,提出当障碍物宽度大于0.6m时,就要求增设喷头(见本规范图7.2.3)。

8.0.8 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洒水喷头数量,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不应超过8只,同时在吊顶上下设置喷头的配水支管,上下侧均不应超过8只。严重危险级及仓库危险级场所均不应超过6只。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2022-08(杨丙杰)》, P254
7.3.5  障碍物下方增设喷头
1.障碍物对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影响
《喷规》第 7.2.3 条规定,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 1.2m 时,为弥补这些障碍物投影下方的漏喷空白点,要求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图7-33、图7-34)。增设的喷头可不迭加到顶板层喷头的水力计算中。调研时发现,一些场所在设计时未考虑到这些障碍物对喷头洒水遮挡的影响,而未在这些障碍物下方增设喷头(图 7-35)。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2020-1125》
2.0.10《喷规》第7.2.3条、第8.0.8条,大于1.2m的风管上下均设置喷头时,配水管控制的喷头数如何确定、配水管管径如何计算(按总的喷头数还是仅按上侧)?
: 大于1.2m宽的风管上下均设置喷头时,配水支管控制的喷头数不应超过8只。 配水管管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仅计算风管上侧的喷头。按规范规定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24-4-15 20: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斜屋面喷头布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7.1.14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2 坡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当屋顶坡度不小于1/3时,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800mm;当屋顶坡度小于1/3时,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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