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给排水资料库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23|回复: 0

[相关规范] 《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CECS 144:200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4 17: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链接
2.1 术语
2.1.1 水力控制阀:利用水力控制原理,通过不同构造达到多用途控制目的的阀门总称。主要包括遥控浮球阀、减压阀、缓闭式止回阀、泄压阀和持压阀。

2.1.2 遥控浮球阀:利用控制回路中浮球升降来控制主阀的开启和关闭,达到自动控制设定液位的阀门。

2.1.3 减压阀:将阀前介质传递至阀后,使动态或静态压力降低至给定值的阀门。

2.1.4 可调式减压阀:阀后压力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由调节的减压阀。

2.1.5 缓闭式止回阀:利用介质自身压力控制并具有延时关闭,从而消除或缓解水锤的止回阀。

2.1.6 泄压阀:用自动排出部份介质来调节和稳定管道压力的阀 门。阀门开启压力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调节。当压力恢复至设定值以下时,阀门自动关闭,阻止介质继续排出。

2.1.7 持压阀:用阀门自动开启与关闭来稳定管道压力的阀门。阀门开启压力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调节。当压力降低至设定值以下时,阀门自动关闭,阻止介质继续排出,从而保证设定区域压力。


2.1.8 整定开启压力: 在运行条件下,泄压阀、持压阀的主阀瓣脱离阀座开始升起时的压力。

2.2 符号
PN-公称压力
DN—管道公称直径或阀门公称通径
P。——泄压阀、持压阀整定开启压力

3 基本规定
3.0.1 对于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池(箱),在公称直径不小于 50mm 的进水管道中宜设置遥控浮球阀。

3.0.2 在生活、生产、消防给水和热水供应系统中,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减压阀∶
1  高层建筑需要竖向分区给水,且不设置减压水箱时;
2  盏要降低静压时;
3  用水点或消防给水设施要求供水压力稳定时。

3.0.3 对于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需要在水泵停机时阻止介质回流并消除或缓解由此而产生的水锤现象者,宜设置缓闭式止回阀。

3.0.4 在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中,要求管网压力保持在一定范围内(如不大于1.0MPa),防止压力突升和消除因流量变化而逐渐增大的压力过高,应设置泄压阀。

3.0.5 在生活、生产给水管道中,当需要保持一定区域内的管线压力在某一设定值范围时,应设置持压阀。

3.0.6 在工程中'设置水力控制阀,应便于管理、操作、安装和维修,并应符合管路对阀门的要求。

3.0.7 管路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采用法兰连接的水力控制阀;管路采用沟槽式连接时,应采用沟槽式连接的水力控制阀。



4 水力控制阀选用
4.1 遥控浮球阀、缓闭式止回阀

4.1.1 遥控浮球阀、缓闭式止回阀的公称通径应与管道的公称直径相同。

4.1.2 遥控浮球阀前应设置过滤器,缓闭式止回阀前宜设置过滤器。

4.1.3 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滤网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制作材料宜采用不锈钢、铜;滤网孔口水流总面积应为管道截面面积的1.5~2倍,孔数应为20~60目;
2 应便于清污;
3 当选用 Y型过滤器时,介质应自上而下或水平流动。



4.2 减压阀
4.2.1 选用减压阀应符合《建筑给水减压阀应用设计规程》CECS 109的规定。

4.3 泄压阀
4.3.1 管道公称直径小于 200mm 时,泄压阀的公称通径应与管道公称直径相同或小一级规格;管道公称直径不小于 200mm 时,泄压阀的公称通径宜采用150mm。

4.3.2 泄压阀前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应符合 4.1.3条的规定。

4.3.3泄压阀的最高整定开启压力应符合表 4.3.3的规定。

4.3.4 泄压阀的整定开启压力不应小于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加0.1MPa。

4.3.5 管道系统试压时,应关闭泄压阀前的阀门。试验完毕后,应重新打开泄压阀前的阀门。

4.4 持压阀
4.4.1 持压阀的公称通径应与被保护的管道公称直径相同。

4.4.2 持压阀前应设过滤器,过滤器应符合 4.1.3条的规定。

4.4.3 持压阀的整定开启压力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5.5 泄压阀
5.5.1 泄压阀组应由下列组件组成(沿水流方向));
1.压力表;
2 控制阀(闸阀或蝶阀);
3 过滤器;
4 泄压阀。
注∶1 泄压阀阀体本身安装有压力表时,泄压阀组可不再设压力表
    2 在安装现场,应有拆卸过滤装置的空间。

5.5.2 泄压阀应设置在设定保护区域的管道系统的前管道系统止回阀之后(沿水流方向)。为防止水泵运行水锤超压而设置的泄压阀,应设在水泵房内。

5.5.3 泄压阀应安装在管道系统的泄水管上,且宜水盖朝上。

5.5.4 与泄压阀出口端连接的管道,其管径不应缩小5.5.5 同一系统的两台或两台以上水泵机组,可共用5.5.6 泄压阀出口端的排水管必须引至安全处,且不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

5.6 持压阀
5.6.1 持压阀组应由下列组件组成(沿水流方向)∶
1 压力表;
2 控制阀(闸阀或蝶阀);
3 持压阀;
4 控制阀(闸阀或蝶阀)。
注∶1 持压阀主阀体本身带有压力表时,持压阀组可不再设压力表
2 过滤器应有位移补偿装置。
3 在安装现场,应有拆卸过滤装置的空间。

5.6.2 持压阀可设置在干管或支管上,且应串联设置在设定保压区域的最末端位置。宜水平安装,阀盖朝上。

5.6.3 对重要的管道,可并联设置持压阀,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5.6.4 持压阀出口端的管段可不设压力表。

CECS 144:2002 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pdf

338.7 KB, 下载次数: 18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浙江给排水资料库 ( 浙ICP备17050246号-1 )

GMT+8, 2024-11-23 16:55 , Processed in 0.103109 second(s), 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