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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GB50016规范组关于“8.3.4-3条 集中空调设置自喷“回函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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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11: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组关于“8.3.4-3条 集中空调设置自喷“回函2017-102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  建规字【2017】21 号
   关于自动灭火系统设置问题的复函


来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本规范第 8.3.4 条第 3 款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设置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其送回风管道具有较大的火灾蔓延危险。因此,无论建筑内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是设置送回风管道,还是仅设置送风管道,或回风管道,当该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时,均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此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 2017年 10月24日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组关于“8.3.4-3条 集中空调设置自喷“回函2017-1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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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17 11: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 操作技术指南》浙消〔2020〕166号
5.4.3 局部设置具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教学楼、办公楼,当设置空调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3000 ㎡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或者设置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 3000 ㎡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7〕89号(废)
120、局部设置具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教学楼、办公楼,当设置空调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或者设置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废)
96  当建筑按规范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局部设有送回风管( 道) 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公共建筑,当设置空调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或者设置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4〕30号(废)
123.局部设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办公建筑,当设置空调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或者设置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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