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213:2012
前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旋转型喷头安装高度达到13~18m的高大净空场所采用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1 总则
2 术语
3 旋转型喷头
3.1 一般规定
3.1.4 旋转型喷头的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表3.1.4 旋转型喷头主要技术参数(详附图一)
4 系统选型
4.2 设置场所
4.2.2 下列场所宜采用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采用大、中、小流量喷头的场所。
2在井字、十字或其他梁范围内布置喷头有一定难度的车库、仓库等。
3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ESFR)或特殊应用控火型(CMSA)喷头的堆垛场所。
4直立型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水平距离设计布置难以满足规定的场所。
5顶板为水平面或非水平面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I级居室和办公室及其他危险级场所,可采用扩展覆盖面旋转型喷头。要求扩展覆盖面旋转型喷头的两侧1m及正前方2m范围内,顶板或吊顶下不应有阻挡喷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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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法布置高位消防水箱,若增压稳压设备气压罐的有效容积Vx可能达到18 m3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有难度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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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系统设计
6 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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