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发表于 2017-5-24 14:55:26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相关计算(浙江省)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09版,过期)
5.4.2B 当采用热泵机组供应热水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2 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设置辅助热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最冷月平均气温不小于10℃的地区,可不设辅助热源;
    最冷月平均气温小于10℃且不小于0℃时,宜设置辅助热源;
2)空气源热泵辅助热源应就地获取,经过经济技术比较,选用投资省、低能耗热源;
    注: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采暖季节宜由燃煤(气)锅炉、热力管网的高温水或电力作为热水供应辅助热源。
3)空气源热泵的供热量可按本规范式(5.4.2B-1)计算确定;
      当设辅助热源时,宜按当地农历春分、秋分所在月的平均气温和冷水供水温度计算;
      当不设辅助热源时,应按当地最冷月平均气温和冷水供水温度计算;
4)空气源热泵水加热贮热设备的有效容积,可根据制备热水的方式按本条第1款第6)项确定。

Vr=1.35(Kh-2.2)T/24

随笔 发表于 2025-4-28 12:53:18

6.6.7 本条是热泵机组供热的规定。
1 本款计算水源热泵的设计小时供热量的式(6.6.7-1)中T5取8h~16h,设计时,可根据系统是否设置辅助热源来取值。不设辅助热源时,T5宜取8h~12h;设辅助热源的空气源热泵系统T5宜取16h,这样既可使无辅助热源系统通过延长热泵工作时间保证高峰日用水,又可使设辅助热源系统选择热泵机组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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