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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多层综合楼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的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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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8 09: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 操作技术指南》浙消〔2020〕166号
5.3.6 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店、图书馆、档案馆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当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1.0.4 条规定的防火分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独立设置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分别按不同类别的高度、体积和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 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其他多种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总高度、总体积和总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 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2.4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第 3.6.2 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 3.00h 计,但该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
答: 综合楼: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 1.0.4 条的条文说明,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否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第 3.6.2 条,多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2.00h,高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3.00h。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 00: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寻找一下出处
24、多层综合楼(如由酒店、办公、商场组成的综合体)体积如何确定。
【答】建筑物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建筑体积按建筑整体体积计算。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消规"5.5.2注3计算,建筑体积按不同功能建筑体积分别计算,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取其中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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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2-1 00: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楼”在《水消规》GB50974-2014中如何定义?

已作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
2.0.7 综合楼: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疑难问题解析》湘建设函(2024)159号
8.1.6 单一使用功能的建筑内设有为该建筑服务的不同用途的房间或场所时,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可不按《水消规》表 3.6.2 中的综合楼取值。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建标函〔2024]123号
2.1.3 《消水规》第 3.6.2 条中的综合楼如何定义?当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是否定义为综合楼?
答复:《消水规》第 3.6.2 条中的综合楼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不包括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的情况。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粤建市函[2023]138号
2.4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第 3.6.2 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 3.00h 计,但该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
答: 综合楼: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 1.0.4 条的条文说明,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否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第 3.6.2 条,多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2.00h,高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 3.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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