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5|回复: 0

[经验总结] 双层楼板的相关设置要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7-14 16: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条文
2.0.3 建筑物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当与其贴邻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2 地面或门槛应高出本层楼地面,其标高差值不应小于0.10m,设在地下层时不应小于0.15m;
    3 无关的管道和线路不得穿越;
    4 电气设备的正上方不应设置水管道;【分析
    5 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不应有变形缝穿越;
    6 楼地面应满足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荷载的要求。
【条文说明】建筑物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用房一般包括: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设有配电柜和控制柜的动力机房、楼层低压配电间、控制室、电气竖井、智能化竖井(弱电间、电信间)等。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用房根据工程规模等因素,其布局、设备布置及面积由设计确定。
    变电所一般包括: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室、低压配电室等。
    柴油发电机房一般包括:发电机室、控制及配电室、储油间等。
    智能化系统机房一般包括:信息接入机房、有线电视前端机房、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智能化总控室、信息网络机房、用户电话交换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应急响应中心和智能化设备间等。
    智能化系统机房一般包括:信息接入机房、有线电视前端机房、信息设施系统总配线机房、智能化总控室、信息网络机房、用户电话交换机房、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中心、应急响应中心和智能化设备间等。
    动力机房一般包括:生活或消防水泵房、空调机房、锅炉房等。动力机房内设有配电柜和控制柜的用房,参照本条款执行。
    1 根据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的特点,对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等的选址提出要求。如果有积水的场所直接布置在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等正上方,难免产生隐患,影响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的正常工作,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是供电及智能监控重地,有严格的安全运营环境要求,因此,设计时应避免将室内经常积水场所(例如蓄水池、卫生间、浴室等)布置在其上方。有的设计人员采用双层楼板的方法解决此问题,如果双层楼板之间不能解决维护维修及排水问题,也是不可取的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条文
4.1.9(原强) 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等有严格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条文说明】餐厅、厨房、食品储藏等房间有严格的卫生标准和使用要求。而卫生间、盥洗室、浴室易产生楼地面渗漏污染,也需日常检修维护。因此,本条文明确规定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等用房的直接上层。本条文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4.1.10(原强) 旅馆建筑的卫生间、盥洗室、浴室不应设在变配电室等有严格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条文说明】4.1.10 变配电室等房间有严格的安全运营环境要求。水能传导电,如果有水房间在其直接上层难免产生隐患,因此,设计时应避免将有水房间布置在其上方。有的设计采用降板同层排水或双层楼板但夹层中人员无法进入没有排水处理渠道的,也是不可取的。本条文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5.6.2(强) 公共厕所(卫生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建筑功能合理布局,位置、数量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2 不应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
3 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应相对集中,便于更换维修。
【条文说明】本条对公共厕所(卫生间)的设置给出基本设置原则。
    1 当公共厕所(卫生间)布置在建筑物内时,其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要求,且不宜超过50m;
    2 有水房间除公共厕所(卫生间)外,还包括盥洗室、浴室等。本条对于有水房间下面的用房根据其对卫生、安全要求的严格程度进行了区分,在公共建筑中,对于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的房间(如餐厅、厨房、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机房)上方必须杜绝渗漏隐患,不允许布置有水房间。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6.6.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宜超过50.0m。
    2 在食品加工与贮存、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医疗用房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3 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
【条文说明】 1 人员较少或使用频率较低时,服务半径可适当加大。
    2 本款对于有水房间下面的用房根据其对卫生、安全要求的严格程度进行了区分,在公共建筑中,对于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的房间上方,必须杜绝渗漏的隐患,不允许布置有水房间;对于餐厅、医疗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原来上部也是不允许布置有水房间的,这类房间一旦发生渗漏会产生较大的损失,应尽量避免渗漏的隐患。随着技术的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是可以避免渗漏的,因此进行了适当地放宽。如果采用双层楼板的做法,下层楼板必须做防水,并且当上层楼板发生渗漏时,应能及时发现和检修

【35福建】2025-1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常见疑难问题及施工图审查掌握手册》闽建科〔2025〕24号内容
2.1.8《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 5.6.2 条第 2 款        
【问题】公共厕所(卫生间)采用双层楼板或同层排水时,可以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上层吗?        
【原则】公共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不应布置在餐厅、厨房、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机房、生活给水泵房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包括采取同层排水的措施)。
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双层楼板(非装饰面层或垫层)的做法,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上层楼板按室内楼地面防水做法,下层楼板设置不少于 1 道防水层且设置排水设施;(2)应满足双层楼板内维护维修需要,双层板净高不应小于0.8m(电气设备用房、智能化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及生活给水泵房等不应小于 1.4m),且梁下净高不应小于 0.6m。

4. 1.5《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第 3.3.6 条、《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 第 4.2.3 条        
【问题】(1)生活泵房设置在卧室、客房及病房的下层时,泵房顶板与住宅地面之间设置了 0.60m 降板覆土层能否满足要求?
(2)消防稳压泵可否设置于宿舍房间直接上方的屋面?        
【原则】(1)生活泵房设置在卧室、客房及病房的下层时,仅降板方式不能满足要求,应设置满足维护、维修需要的双层板,双层板净高见本手册第 2.1.8 条,并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降噪减振措施,给水系统管道、设备的噪声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2)消防稳压泵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及病房的上层、下层或毗邻上述用房,因此不得设置在宿舍建筑内属于卧室的房间直接上方屋面,避免平时运行影响居住环境。

4.1.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第 3.3. 17 条、《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第5.6.2 条第2 款        
【问题】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及生活给水设施的上层设置了卫生间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房间时,上层采用降板方式能否满足要求?        
【原则】上层采用降板方式不能满足要求,可设置满足维护、维修需要的双层板,双层板具体高度见本手册第 2.1.8 条

6.4.6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 2.0.3 条第 1 款        
【问题】地上一层为卫生间,其地下室正下方为电气设备用房,上下层之间有覆土,是否满足要求?        
【原则】不满足。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双层楼板防渗漏,双层楼板之间应具备解决维修及排水问题的条件。双层楼板净高及做法见本手册第 2.1.8 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浙江给排水资料库 ( 浙ICP备17050246号-1 )

GMT+8, 2026-7-23 10:01 , Processed in 0.103812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